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卧龙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21日
卧龙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精神,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21〕7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30号)以及《南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宛放办〔202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群众医保服务需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落实“放管服效”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业务下沉,构建全区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体化新格局,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区、乡、村分级负责的医疗保障一体化服务机制。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实施。
(二)坚持“能放必放、应放尽放”。按照“放管服效”改革要求,梳理经办服务清单,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完善经办服务流程,把群众办理频率较高的事项下沉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畅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统一标准。按照“七有”标准(即:有服务机构、有经办窗口、有工作人员、有工作标准、有系统设备、有统一标识、有事项清单)建立规范统一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四)坚持便民高效。推动服务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经办服务扁平化、高效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办”、“最多跑一次”,做到数据联通“网上办”、综合授权“一窗办”、特殊事项代(帮)办,着力满足群众医保服务需求。
(五)坚持有序推进。2023年9月底前建立健全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向村(社区)下沉,实现全区三级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体化经办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各镇(街道)明确一名分管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至少配备2名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医保服务窗口,主要承担本辖区医疗保险保费征缴、监督管理、业务经办、政策宣传咨询等管理服务职责;协助区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工作。
2.各村(社区)明确一名“两委”班子成员分管医疗保障工作,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窗口,主要承担本辖区医疗保险保费征缴、业务经办、政策宣传咨询等业务;协助区、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医疗保障工作落实。
(二)办公设施
1.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敞开式业务办理前台,接入满足工作需要的医保专网、政务服务网,并合理分配操作权限;办公区配置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窗口柜台摆放办事指南等宣传材料。
2.办公区制作悬挂“中国医疗保障”的徽标和标识(参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启用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志及徽标的公告》制作),公示流程图、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
(三)服务事项
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按照“依事确权、权责对等”原则, 以授权、委托方式落地实施,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机构要对各自所经办的服务事项负责。原则上,能够在镇(街道)、村(社区)审批办结的事项,做到全面办理,对区级以上办理事项积极帮办代办。基层经办服务事项分批次进行下放,首批下放事项清单(见附件2、附件3)
(四)工作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规范,以便民服务为原则,下沉的各经办服务事项要做到“四最”(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六统一”(统一经办事项名称、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办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服务窗口向服务对象公开服务事项清单、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含事项名称、服务对象、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方式以及监督电话等),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完善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群众申请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表单申请、一窗口办成,切实为参保群众就近提供周到温馨的“家门口”医保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卧龙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把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上下衔接和业务指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强化跟踪落实,确保有序有效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构建医保经办服务下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作为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和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做好工作人员配备、服务场地建设、办公设施配置等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工作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各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医疗保障局指导。区医疗保障局要加强与各镇(街道)、相关政府部门协作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工作统筹,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要细化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标准,强化对基层医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做好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推动乡村两级落实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工作。区税务局负责做好各类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征缴和入库工作。区卫健委负责管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完成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工作。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与医保部门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医保信息登记、资助参保、医疗救助、大额医疗费用患者预警监测等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事项整体推进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做好基层医疗保障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晋级晋档、工资待遇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经费保障。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各项医保政策及工作动态,对医保经办下沉服务工作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区效能服务中心负责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效能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整改完善,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水平,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本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工作机构日常监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注重工作实效,全面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改革最新动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措施,注重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医保工作在增进人民福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卧龙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附件:1.卧龙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卧龙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进驻事
项指导目录(19项)
3.卧龙区村(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清单
附件1
卧龙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冯自敬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窦晓蓓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区卫健委负责人
许 琨 区政府办副主任
吴永胜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裴朝阳 区效能服务中心主任
金 虎 区医保局局长
成 员:卢 燚 区财政局局长
吴付举 区人社局局长
安 峰 区税务局局长
郭 丽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许向录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曲良霞 石桥镇党委书记、镇长
杨 东 谢庄镇党委书记、镇长
赵玉涛 蒲山镇镇长
孙玉晓 陆营镇镇长
孙润灼 潦河坡镇镇长
秦芳芳 英庄镇镇长
苏亚楠 安皋镇镇长
黄克哲 潦河镇镇长
杨清泉 青华镇镇长
曹 斌 七里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春浩 王村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昊宇 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河龙 七一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丁凡 卧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昊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可 光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春生 武侯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霞 靳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恺 龙王沟风景区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陈 浩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黄永生 区医保中心主任
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金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浩、黄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卧龙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进驻事项指导目录(19项)
序号 |
业务办理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业务办理项层级 |
指导部门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所需材料 |
备注 |
1 |
出具《参保凭证》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2 |
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
3 |
非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
4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父母一方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参保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
5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父母非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参保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
6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非关键信息变更)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1.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
7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8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关键信息变更) |
其他行政权力 |
1.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
9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基本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10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11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变动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12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封锁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13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14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
15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基本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
16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
17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封锁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
18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
19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
D |
市医疗保障局 |
1 |
1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附件3
卧龙区村(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下沉事项清单
1.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缴费基数信息查询)
3.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基本信息查询)
4.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5.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查询)
6.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信息)
7.医保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