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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823182500105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23〕24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825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区司法局法治办邮箱wlqfzzfbgs@163.com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按照《卧龙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822


附件

 

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拟制定卧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卧龙区科技局

上半年

2

拟制定卧龙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办法(试行)

卧龙区财政局

上半年

3

拟制定卧龙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下半年

4

拟制定卧龙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下半年

5

拟制定卧龙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方案

卧龙区卫健委

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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