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基础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3〕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作为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全面推动卧龙中心城区和乡镇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管理评价改革作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解决人民群众教育的急难愁盼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以区为主,乡校实施。坚持“以区为主,乡校实施”管理体制,区委区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强化政策保障、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实践探索和质量提升,确保集团化办学改革走深走实,稳步推进。
(二)守正创新,突出重点。积极总结我区在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守住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大胆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管理,形成城乡、校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推动中心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农村中心小学教师“走教”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捆绑评价,持续发展。坚持以激励和引导为主,制定集团化办学评价细则,综合利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政策导向,激发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为卧龙教育出彩主动作为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指导校长教师积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培养后备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扩大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覆盖面
1.扩大中心城区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在对原有的教育集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以紧密型为基本形式,优化和调整原有教育集团,组建南阳市第四小学等13个紧密型教育集团,中心城区学校集团化办学2023年秋期实现全覆盖。各教育集团统筹调配集团各校人、财、物,以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为主要帮扶形式,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学校文化等紧密融合,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集团内优质均衡发展。
2.扩大乡镇集团化办学覆盖面。乡镇集团化办学以教育联盟为基本形式,组建18个城乡“手拉手”教育联盟,实现乡镇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小学全部接受中心城区学校“手拉手”对口帮扶。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以教师“支教”为主要帮扶形式,通过管理、教师、教学、教研、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全方位对口支援,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3.扩大农村集团化办学覆盖面。结合“农村小学向乡镇集中”的实际情况,以乡镇中心小学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为基本形式,以原有各乡镇教育联盟为基础,各乡镇根据“相对就近,共同发展”为原则,建立1-3个一体化发展教育联盟,全区共组建21个区域性中心小学一体化教育联盟。集团内部以教师“走教”为主要帮扶形式,通过教育教学统一管理、教师统一配置、教育设施统一调配、教育经费统一使用等措施,把乡镇中心小学办成共同体管理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和教育资源共享中心。
(二)深入开展普通高中结对帮扶
普通高中结对帮扶采取优质高中与薄弱、新建高中“1+1”帮扶模式,原则上1所优质示范性高中帮扶1-2所薄弱和新建高中。
1.推动常态化帮扶。帮扶工作以结对学校互派学科教师任教、跟岗研修交流和开展联合教研活动为主,也可自主创新开展活动。互派的教师要有高三年级教学经验,且学科教学水平高、师生认可度高,并经区教体局审核备案。结对学校互派学科教师到对方学校任教,原则上文化课教师每学科不少于1人,交流任教时间不低于1年。
2.建立捆绑评价机制。将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视被帮扶学校的质量提升情况评价帮扶学校的工作成效。同时,结对学校要将派出教师的教学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互派教师教育教学综合成绩有较大进步的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
3.完善待遇保障机制。派出交流人员在原学校福利待遇不变的同时,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互派教师倾斜。教师到外校交流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要作为其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三)深入开展学前教育领航共建
以“促公平、提质量、成优质”为目标,充分发挥南阳市实验幼儿园、市向阳幼儿园、市一全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区、乡、园三级共建网络,以一学年为一个周期,逐步将全区幼儿园纳入帮扶共建机制,整体提升我区学前教育水平。
1.实施梯次领航共建。领航共建分为两个梯次:第一梯次为省级示范园指导帮扶市级示范园建设,带动市级示范园提档升级;第二梯次为市级示范园指导帮扶薄弱幼儿园,促进薄弱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实现新的达标升级。
2.拓展领航共建形式。每所领航幼儿园承担3-5所共建幼儿园的帮扶任务,采取培训、示范课、教育活动开放日、结对帮扶、互派管理人员、教师跟岗等方式,通过提升园区环境、规范园区管理、提升教师素质等,有效提升薄弱幼儿园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
3.实施领航共建动态考核。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过程性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终结性考核。将领航共建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与各级示范幼儿园创建推荐、评估认定和幼儿园表彰奖励、评优评先等挂钩。对领航共建成效显著的幼儿园进行表扬奖励,对消极应付、没有成效的幼儿园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动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
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也应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每年暑假期间进行,交流人员每年秋期开学前安排到位。
1.交流形式。中心城区紧密型教育集团重点推动优秀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在校际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城乡“手拉手”对口帮扶教育联盟重点推动城区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支教。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上挂学习、跟岗提高。乡镇中心小学一体化教育联盟重点推动乡镇中心小学调配教师向小规模学校“走教”。
2.交流人员类别、数量、期限。中心城区紧密型教育集团,牵头学校派出的管理团队不少于3人(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派出的学科教学骨干教师(获得过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初中不少于6人,小学低、中、高年级每个学段不少于2人(语文、数学、英语必须选派)。成员学校要按照牵头学校派出的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的人数、职务、任教年级及学科等,选派对等人员到牵头学校进行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城乡“手拉手”对口帮扶教育联盟,城区学校到乡镇学校交流人数每学期为3-5人。乡镇中心小学一体化教育联盟,教师“走教”人数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课程需要自行确定,确保小规模学校开足开齐课程,达到与乡镇中心小学同等质量水平。正、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以下人员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1)校长任职不满一届的;(2)男教师超过55周岁、女教师超过50周岁的;(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市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领衔教师,经区教体局同意的;(4)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5)患病并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6)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对暂不纳入交流轮岗的对象,由区教体局结合实际确定。
(二)建立完善人事管理机制。紧密型教育集团实行总校负责制,集团总校校长、成员学校执行校长由区教体局任命。原则上总校校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牵头学校派出的副校长任成员学校执行校长,派出的中层干部任成员学校副校长。牵头学校派出的骨干教师原则上聘任为成员学校中层干部。联盟型教育集团保持各成员学校法人不变、经费运行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中心城区学校每年选派优秀校级或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选派的人员应于当年7月25日-8月5日间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对选派对象进行考察认定,合格后方可派出。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优质学校上挂学习。所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期间,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交流轮岗期满后,牵头学校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教师自愿留在成员学校,经区教体局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三)建立完善捆绑评价机制。各类集团化办学形式均实施捆绑评价,把成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集团分校学生增量、人员交流数量纳入牵头学校考评重点,成员学校考评结果作为牵头学校及校长、领导班子、派出管理干部和教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交流轮岗期间,派出的管理团队履职尽责、学科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成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进步的,牵头学校校长、领导班子和派出的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成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没有进步,或出现滑坡的,牵头学校校长、领导班子和派出的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四)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贴等挂钩。
1.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流动。晋升一级和二级校长职级时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经历,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中心城区学校教师到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教1年,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2.提高向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交流轮岗人员在原学校的福利待遇不变,区教体局指导各教育集团(联盟)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政策,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单列计划予以倾斜。对交流到乡镇学校1年以上的和乡镇教师一样享受农村教师工作补贴。
3.捆绑评价结果实行以奖代补。对义务教育阶段集团(联盟)、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学前教育领航共建的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捆绑评价,区政府每年拿出300——500万元,对先进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的60%可用于奖励到集团成员学校、乡镇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
(五)着力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构,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建立机制,强力推进。
2.强化考评监测。建立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机制,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帮扶学校质量提升、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等方面对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开展定期监测。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集团化办学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凝聚教育合力。要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参与到集团化办学中来,增强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成效,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集团化办学改革重大意义、政策举措和阶段性成效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集团化办学,凝聚家校社教育合力,以集团化办学促进资源优质均衡,有力推动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跨越发展。
附件:1.中心城区紧密型教育集团
2.城乡“手拉手”对口帮扶教育联盟
3.乡镇中心小学一体化教育联盟
4.学前教育领航共建园所
5.普通高中“1+1”优化帮扶
2023年8月3日
附件:
中心城区紧密型教育集团;城乡“手拉手”对口帮扶教育联盟;乡镇中心小学一体化教育联盟;学前教育领航共建园所;普通高中“1+1”优化帮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