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建设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农村信用联社及相关金融机构:
现将《进一步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6日
进一步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实 施 意 见
为了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帮扶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按照省、市对金融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以建档立卡脱贫户为扶持对象,以促进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围绕小额信贷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加大过渡期内对脱贫户的小额信贷支持力度,确保脱贫户收入稳定增加,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重点投向
结合卧龙区实际情况和脱贫户的类型结构,过渡期小额信贷支持重点为:
(一)有产业基础、发展意愿、贷款意愿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二)有发展意愿、有合作发展意向、符合贷款条件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三、操作流程
(一)对有产业基础、发展意愿、贷款意愿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户自愿申报;由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负责对申报脱贫户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各镇街道的信息汇总,报送至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批量审批;参与银行负责具体放贷工作,但要简化放贷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办理小额贷款放贷手续,并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二)有发展意愿、有合作发展意向、符合贷款条件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户自愿申报;由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对申报脱贫户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同时审查脱贫户意向合作方产业发展状况并提出合作审核意见;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各镇街道的信息汇总,报送至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批量审批;参与银行负责具体放贷工作,但要简化放贷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办理小额贷款放贷手续,配合做好脱贫户与合作方的贷款资金流通及贷后管理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各镇街道。做好向脱贫户的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产业发展引导、小额信贷需求收集汇总等等,并及时将小额信贷需求向区直相关部门进行报送;同时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人员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小额信贷申报、审核、审批等工作。
(二)区乡村振兴局。及时向金融部门推送、更新脱贫人口名单;组织协调乡村两级配合金融机构做好小额信贷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小额信贷推进工作的督促指导,针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解决。
(三)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区农村信用联社及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小额信贷工作,并完善落实好信用评价、贷款投放、贷后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会同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小额信贷的总结宣传和相关协调保障工作。
(四)区财政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及时安排好财政贴息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区农村信用联社及相关金融机构。要细化工作责任,整合优势资源,全力配合好各级各部门做好脱贫户小额信贷投放工作;同时要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加强信贷产品创新、优化申贷程序、简化业务流程、不断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充分发挥金融帮扶小额信贷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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