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干印发202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23】2号)、《南阳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宛市监【2022】42号)要求,按照《河南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价指导细则(试行)》(豫政食安【2022】6号)和宛政食安办【2023】4号文件标准,我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南阳市卧龙区大寨水产品销售中心、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华炜交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南阳市卧龙区老兰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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