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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卧龙区易制毒企业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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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宛公文〔2023〕1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关于印发《卧龙区易制毒企业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宛龙政办明电〔2020〕15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高水平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卧龙区易制毒企业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2023年7月17日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南阳市易制毒企业从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宛龙政〔2019〕28号)、《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双随机办〔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和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监管工作相结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消除市场隐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工作事项,细化工作程序,建立联合抽查责任机制,做到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提升联合抽查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实现依法监管、协同推进、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促进卧龙区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协调稳健发展。

三、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牵头发起,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参与。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 2023年11月30日

五、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卧龙区易制毒企业抽查比例:依照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易制毒企业专用分级分类文件,A级易制毒企业抽取比例为5%;B级易制毒企业抽取比例为10%;C级易制毒企业抽取比例为20%;D级易制毒企业抽取比例为50%。

六、联合检查事项

(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1]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2]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3]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4]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5]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6]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二)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对易制毒企业管理的指导监督

七、联合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由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通过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监管对象库中,按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跨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派发给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三)其他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按每户企业1-2名检查工作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检查工作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工作人员进行匹配。

(四)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各部门按照抽取的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工作务必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联查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八、实施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推广随机抽查制度是“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本工作方案,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规则和时间节点等要求建成抽查数据库,并组织实施,力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各联合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抽查,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转变监管理念。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要突出联合抽查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在提高监管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参与双随机抽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提高监管效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主动监管、认真履职和创新监管意识,明确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整合执法资源,不断提升抽查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实现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专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

(四)加强责任落实。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建立科学有效的随机抽查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定期或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强对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对于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泄露抽查信息、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联系人:刘李斌              

电话号码:18336693127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联系人:武博

电话号码:15238181668

 

 

 

 

 

 

 

 

 

卧龙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检查对象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1]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2]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3]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4]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5]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6]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

[1]对易制毒企业管理的指导监督

 


处理意见



备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

 

 

 

 

 

 

 

 

 

 

 

 

 

 

 

 

 

 

 

 

 

抄送:分局领导。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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