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文件
豫工信办数字〔2023〕6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
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第五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和前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评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三)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截至申报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示范企业、平台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满2年。平台运营机构必须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安全可靠的互联网架构、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示范平台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示范城市申报条件
1.申报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经验借鉴。
2.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特色类。
申报综合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项目,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转型特点显著,制造业企业服务产出显著提升,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优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制造业GDP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
申报工业设计特色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制造业重点领域设计突破、高端制造业设计人才培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登录“国家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材料,示范城市材料由本级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二)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并于现场核查后提出初审意见,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将扫描件于5月13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邮箱附后)。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相关要求
(一)请拟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申报主体认真阅读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找准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方向,突出亮点。
(二)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主体应具备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资格(历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已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平台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已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评选为示范单位后,应主动接受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材料,并积极参加有关宣传交流和经验推介活动。
五、开展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评估评价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决定对前四批国家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城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组织本地区前四批国家示范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版材料无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文字说明(纸质版加盖公章),将扫描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5507698
电子邮箱:hnsznzz@126.com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02室
国家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lection.csoma.org.cn
国家级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10-58113937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申报类型 □示范企业 □示范平台
□示范城市
推荐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2023年)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为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主体名称。推荐单位为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二、申报书内容:申报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包括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可提供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其中,申报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分别填写表1至表3。文字说明材料可参阅相应的参考提纲。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填写申报书,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确认。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书表格部分需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文字说明材料及佐证材料。
六、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初审的申报主体,需下载并打印申报书,并在申报书封面及申报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纸质版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请勿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申报主体名称。纸质版须与电子填报信息内容一致,以免影响评审。
七、申报书正文字体为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四号楷体。
表1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下拉菜单选择) |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时长(年) |
(截至目前) |
|||||||
主营业务 |
所属行业 |
(下拉菜单选择) |
|||||||
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员工总数(人) |
||||||||
研发人员占比(%) |
中高级职业资格 人员比例(%) |
||||||||
发明专利数(项) |
实用新型专利数(项) |
外观设计专利数(项) |
|||||||
二、经营管理状况 | |||||||||
经营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净资产(万元)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服务收入(万元) |
|||||||||
服务收入占比(%) |
|||||||||
净利润(万元) |
|||||||||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
|||||||||
解决方案(个) |
|||||||||
三、主要申报内容 | |||||||||
已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及示范称号 |
|||||||||
请列举参与制定的服务相关标准 |
|||||||||
申报服务型制造 示范企业模式 (可多选) |
□定制化服务 □供应链管理 □检验检测认证 □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 □节能环保服务 □生产性金融服务 □其他(请简述) |
||||||||
服务类型 (可多选) |
|
||||||||
□设计和开发服务 □研发平台服务 □其他(请注明) |
□生产制造平台服务 □测试/优化/仿真服务 □其他(请注明) |
□培训 □回收 □安装调试 □租赁 □物流 □备品备件 □保养/维护/维修 □监控监测□诊断检测 □升级/改造 □电商平台 □其他(请注明) |
|||||||
贯穿所有阶段 | |||||||||
□解决方案服务 □个性化定制 □金融服务 □咨询服务 □工程总包服务 □供应链管理 □其他(请注明) | |||||||||
服务收入构成 |
(根据上述所选服务类型,填写相应的服务收入) |
||||||||
是否有独立的服务团队 |
□是 |
服务团队形式 |
|||||||
□分子公司 □事业部 □部门 □服务化小组 □其他 | |||||||||
□否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推荐单位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相关说明材料参考提纲
(5000字以内)
一级标题 |
二级标题 |
三级标题 |
申报内容撰写 |
佐证材料建议 |
企业简介 |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份额、服务型制造转型动因及过程等。 |
|||
服务型制造发展现状 |
服务型制造企业战略制定情况 |
战略规划 |
企业对发展服务型制造的顶层战略规划及管理层对服务型制造的认知与理解情况等。 |
服务型制造相关战略文件 |
组织架构调整 |
企业为推动服务型制造做出的组织架构调整,如搭建服务团队、相关部门等。 |
企业组织架构图、人员职责分工考核章程 |
||
服务型制造业务 开展情况 |
服务业务设计与 实现流程 |
服务业务(典型模式)开展情况,如企业产品服务的开发、交付和营销等信息。 |
服务设计文档等 |
|
商业及盈利模式 |
发展服务型制造前后商业及盈利模式转变情况。 |
商业模式图谱等 |
||
业务典型示例 |
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业务的解决方案及典型示例,包括产品服务组合、服务流程、收费方式等。 |
相关的服务流程内容文档或服务标准 |
||
服务型制造发展能力建设 |
业务能力 |
设计及 研发能力 |
企业产品的设计研发能力及服务业务的开发能力。 |
产品研发专利、服务设计项目计划书等 |
制造能力 |
企业生产设施、人才、生产效率及产品质控体系等。 |
制造相关的ISO9000认证 |
||
服务能力 |
企业服务质量、稳定性和安全性,服务响应、反应速度,服务人员与客户的交互程度和持续性,客户满意度等。 |
服务项目、服务业务相关的客户体验反馈记录文件 |
||
支撑能力 |
数字化 能力 |
企业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包括设备的智能互联情况、企业数字化管理情况、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营情况等。 |
信息化系统架构图、数字化平台架构图 |
|
营销能力 |
企业对于服务型制造的市场洞察、市场决策、营销推广等。 |
|||
供应链整合能力 |
企业自身供应链上下游整合及制造、服务双供应链融合运作情况等。 |
|||
服务型制造发展成效 |
可示范、可推广性 |
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典型经验。 |
||
经济效益 |
服务型制造对企业提质增效的影响程度。 |
产品和服务质量认证等 |
||
环境效益 |
服务型制造对绿色发展的影响程度。 |
ISO14000环境认证等 |
||
提升市场竞争力 |
服务型制造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客户粘性等程度。 |
客户满意度等 |
||
服务对制造的反哺 作用 |
企业服务业务对改进产品开发、制造系统能力的影响等。 |
产品设计中客户参与记录等 |
||
客户价值 |
企业转型过程中客户协作方式的变化及对客户产生的价值。 |
|||
进一步发展思路和规划 |
企业今后服务型制造发展思路、产品与服务的主要发展目标、关键举措等。 |
|||
其他 |
企业在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影响力,以及其他有助于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的相关情况。 |
表2
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表
一、平台基本情况 | |||
平台名称 |
网 址 |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
经营时长(年) |
(截至目前) |
运营主体 |
|
运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所在行业 |
(下拉菜单选择) |
法人代表 |
|
联 系 人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运营主体性质 |
□企业 |
(下拉菜单选择) |
|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其他(请注明) | |||
注册资本 ____万元 |
主要投资方名称 |
性质 |
投资比例(%) |
申报平台已获得的 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及示范称号 |
|||
请列举参与制定的服务相关标准 |
|||
服务项目平均完成实施周期(按周计) |
|||
二、申报类型 | |||
平台类型 |
□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 □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 |
||
是否为应用服务提供商:□是 □否 | |||
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 (大类二选一) |
□共享制造 □其他模式(可多选) □定制化服务 □供应链管理 □检验检测认证 □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 □节能环保服务 □生产性金融服务 □其他(请注明) |
||
三、平台绩效 | |||
经营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服务收入(万元) |
|||
服务收入构成明细 |
|||
服务收入占比(%) |
|||
资产总额(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平台服务的客户数(个) |
|||
平台核心合作方数(个) |
|||
从业人数(人) |
|||
研发人员占比(%)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推荐单位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相关说明材料参考提纲
(限5000字以内)
一级标题 |
二级标题 |
申报内容撰写 |
佐证材料建议 |
平台概况 |
平台运行机制及发展历程、服务内容及类型、用户规模、交易额等。 |
||
平台建设 |
战略制定 |
平台服务型制造战略规划。 |
相关战略文件等 |
平台模式 |
平台服务型制造模式设计与运行内容、商业模式、合作方情况等。 |
服务流程文档、商业模式图谱等 |
|
典型示例 |
平台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示例。 |
||
平台能力 |
服务能力 |
平台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效率、问题解决能力、客户满意度等。 |
客户体验反馈等 |
创新能力 |
平台创新机制;根据多方需求,调整或推出新业务模块情况。 |
创新制度、服务设计计划书等 |
|
数字化能力 |
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于产品和服务的情况。 |
数字化系统架构图等 |
|
管理能力 |
平台管理机制,包括准入/退出机制、约束机制、对供应商的考核机制、纠纷处理机制等。 |
用户权益保障方案等 |
|
资源整合配置能力 |
平台资源整合情况;资源重新配置方式;新形成的供需对接、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等能力。(*共享制造模式需论述闲置资源调配与利用情况。) |
||
平台服务成效 |
平台效益 |
平台主体及其服务对象的绩效提升情况。 |
|
平台集聚和协同效应 |
平台对价值链、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链、供应链等的集聚和协同作用。 |
||
平台可示范性 |
总结提炼平台发展的典型经验及可示范性。 |
||
进一步发展思路和规划 |
平台下一步在丰富专业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的思路目标、主要举措,预期可能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需要制定的标准等。 |
||
其他 |
其他有助于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的相关情况。 |
表3
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综合类)申请表
城市名称 |
||||
一、服务型制造发展环境 | ||||
发布本地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 专项政策文件名称 |
||||
发布推动本地区生产性服务业、 两业融合等相关政策文件名称 |
||||
有无市级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 |
□是 □否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GDP(亿元)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 |
||||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
专项资金累计总额(亿元) |
||||
服务型制造工作开展以来, 相关政策宣贯活动累计次数(次) |
||||
二、服务型制造能力建设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
||||
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个) |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个) |
||||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数量(个) |
||||
是否为国家级“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 |
□是 □否 |
|||
是否为国家级“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 |
□是 □否 |
|||
是否曾受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督查激励通报 |
□是 □否 |
|||
获得体现数字化能力建设的国家级认定及示范称号情况 |
(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上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贯标等方面称号名称及数量) |
|||
三、服务型制造发展成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服务型制造企业数量(个) |
||||
服务型制造企业总产值(万元) |
||||
国家级服务型制造 示范数量(个) |
企业 |
|||
平台 |
||||
项目 |
||||
省级服务型制造 示范数量(个) |
企业 |
|||
平台 |
||||
项目 |
||||
国家级两业融合 试点数(个) |
区域 |
|||
企业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推荐单位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综合类)相关说明材料参考提纲
(限10000字以内)
一、工作举措
(一)基础情况:本市制造业基础情况介绍。
(二)工作机制及目标:本市服务型制造发展的规划、目标以及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本市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政策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宣贯和推广情况,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等。
(四)资金支持情况: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对推动中小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的相关扶持举措和配套措施等。
二、取得成效
(一)本市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整体情况,示范或典型企业的经验与亮点介绍,新模式、新业态培育情况,带动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的情况等。
(二)园区、示范区、产业集群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情况,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正在创建或形成的围绕重点产业链条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园区发展情况。
(三)服务型制造产业生态发展情况,人才队伍、标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新型基础建设、交流合作成效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四)服务型制造对本市制造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贡献程度。
三、示范意义
本市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经验及示范意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服务型制造发展工作思路、目标、重点方向及举措。
参考附件
1.申报城市所制定的与服务型制造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
2.可提供的其他成果材料。
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工业设计特色类)申报表
城市名称 |
|||||
一、工业设计发展环境 | |||||
本市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文件名称 |
|||||
有无市级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 工作机制或专项工作小组 |
□是 □否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GDP(亿元)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 |
|||||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
工业设计专项资金累计总额(亿元) |
|||||
工业设计工作开展以来,相关政策宣贯活动累计次数(次) |
|||||
二、工业设计能力建设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
|||||
专利数量(个)
|
每百万人发明 专利授权数 |
||||
每百万人外观 专利授权数 |
|||||
每百万人实用 新型授权数 |
|||||
三、工业设计发展成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工业设计产业园区、集群数量(个) |
|||||
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个) |
|||||
工业设计研究院数量(个) |
国家级 |
||||
省级 |
|||||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数量(个) |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
||||
工业设计企业 |
|||||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数量(个) |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个) |
|||||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数量(个) |
|||||
列举国际工业设计交流合作项目名称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推荐单位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工业设计特色类)相关说明材料
参考提纲
(限10000字以内)
一、工作举措
(一)基础情况:本市制造业基础情况介绍。
(二)工作机制及目标:本市工业设计发展的规划、目标以及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政策制定及落实:本市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宣贯和推广情况,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等。
(四)资金支持及实施:加强工业设计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
二、取得成效
(一)工业设计产业总体发展情况。
(二)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情况,制造业重点领域工业设计发展成果,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经济及城市发展成效。
(三)工业设计集聚发展情况,建设的工业设计典型园区、集群及取得成效。
(四)城市工业设计生态发展情况:包括工业设计平台的发展情况、工业设计基础及共性技术研究情况、工业设计人才发展情况、鼓励培育引进的国内外工业设计机构数量、推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情况等。
三、示范意义
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工作中取得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成果和经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重点方向及举措。
参考附件
1.申报城市所制定的与工业设计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
2.可提供的其他成果材料。
附件2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示范企业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示范模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
2 |
|||||
3 |
|||||
二、示范平台 | |||||
序号 |
平台名称(共享制造类) |
申报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
序号 |
平台名称(其他类) |
申报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
2 |
|||||
三、示范城市 | |||||
序号 |
城市名称(综合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1 |
|||||
序号 |
城市名称(工业设计特色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1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印发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