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卧龙区医共体总医院的批复
区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设立卧龙区医共体总医院的请示》(宛龙卫〔2023〕27号)收悉。经七届区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设立卧龙区医共体总医院,为区卫健委下属单位,依法依规按政策办理。
此复。
2023年4月25日
索 引 号 | 202304281725006257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8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卧龙区医医共体总医院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文〔2023〕39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