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卧龙区企业营商环境,解决区内企业职工子女入学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现制定卧龙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子女同等对待原则。对卧龙区企业员工子女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区教体局将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入学流程,畅通入学渠道。各中小学校做到“四统一”: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企业员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坚持注册地在卧龙区的“四上企业”原则。企业为当年度5月份统计注册地在卧龙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二、办理程序
(一)摸底与申报。企业员工适龄子女当年有入卧龙区学校意愿的,如实填写《卧龙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及人才信息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工作企业核实盖章后,当年6月底前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19号卧龙区教体局,基教科,联系电话:63131537)。
(二)审核与安排。区教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普通员工子女,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一安排到企业相近的学校就读。对于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以上高管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的子女,提供父母企业的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材料,根据家长需求,优先安排区属学校就读。
(三)做到三个“一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子女在卧龙区就读的,一律简化手续、优质服务;对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以上高管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的子女有入学需求的,一律第一时间优先解决。针对“规上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子女和“规上企业”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开辟绿色通道;企业员工子女有入学需求的,一律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等待遇,应入尽入。学校要主动服务,定期到企业发放入学明白卡,宣讲入学政策,与员工面对面沟通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解决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提升卧龙区的满意度、吸引力。
三、其他事项
(一)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享受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相关优惠待遇:1.上年度发生安全、环保、消防等重大事故或有违法行为的;2.拒不配合卧龙区工作的;3.已破产、停产的。
(二)企业员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所在单位(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从发现之年起,取消该企业员工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资格,所在单位3年内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申请。
(三)卧龙区企业员工子女入中心城区高中学校就读,须当年在中心城区初中参加中招考试,达到高中录取分数线且被高中录取的,方能进入相应高中就读;入幼儿园就读,由于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家长可选择将子女送到便利接送的幼儿园就读。
(四)本办法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