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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卧龙岗街道桂花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卧龙岗街道桂花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卧龙岗街道桂花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

批   复

 

卧龙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设立桂花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宛龙岗政文〔202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经七届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桂花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为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街道桂花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性质为小区型社区;管辖范围东起白河、宛城区边界,西至车站南路,南起雪枫西路、北至飞龙社区边界;办公地点位于汉江路与滨河西路交叉口桂花城小区东北角;人员配备不超过9人,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产生。

望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尽快完善社区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及早发挥社区功能,努力把卧龙岗街道桂花城社区建设成为文明和谐、环境优美、居民满意、特色鲜明的新型社区。

                                 

 

 

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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