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性收入
2021年,上级对我区返还性收入15703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4690万元,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8946万元,消费税基数返还9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2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767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1年,上级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23639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697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2767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1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资金16649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3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6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66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886万元、各项结算补助-5323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19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206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13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97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38万元、文化旅游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9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21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35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万元、国防56万元、公共安全19万元、教育12456万元、科学技术113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914万元、节能环保1450万元、农林水7509万元、交通运输225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82万元、金融-22万元、住房保障55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