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
发展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卧龙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卧龙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5日
卧龙区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聚焦服务“三农”,坚持乡村振兴、交通先行,扎实推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全力推动我区农村公路高品质建设、高效能管理、高质量养护、高水平运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农村交通运输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完善,长效管养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大数据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公路网络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物流便捷化的客货运输网络,形成建制村到乡镇0.5小时和乡镇到城区1小时交通圈。到2035年,高标准建成“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基本实现农村交通现代化。农村交通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生态环境和乡村产业互动协调,农村公路实现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管理,按需获取的即时出行服务广泛应用,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出行无忧、畅行无阻,人享其行、物优其流”,助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优质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
1.优化路网结构。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100%的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全力实施通村入组、窄路加宽、乡村联网、产业融合,优化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推进乡镇、村庄之间联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区;推进有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广度。“十四五”期间,谋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1个大项,其中升级省道建设6个项目,总计168.66公里;县道改建5个项目,总计169.58公里,村道提质改造200个项目,总计623.56公里。
2.提升建设品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 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充分利用旧路资源,节约集约用地,避免大拆大建、高填深挖,注重排水和绿化设计,全面提升建设品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一体发展,实现县道互通、县道与乡道相连、乡道与村道相接,形成城乡贯通、干支相连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提升,统筹公路管养示范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廊道绿化工程和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路域文化及服务功能提升;加快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旅游”“农村公路+产业”“农村公路+物流”等融合发展,开展文旅特色示范带、产业示范带、美丽乡村示范带创建,以路为轴、辐射提升,打造“四好农村路”升级版,形成“路河相伴、路林相依”的生态彩链,实现“路田分家产业兴、路宅分家出行安”的乡村振兴美丽画卷,建设“美丽农村路”示范环线200公里。
3.实施“消危“行动。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排水、公交站(点)、停车港湾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制度。到2025年,县道、乡道和通客车村道安全隐患治理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跨铁跨渠桥梁、平交路口、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打造放心路、放心桥。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行动,配套建设必要桥梁。到2025 年年底,基本完成2020年年底农村公路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及时处置新发现的农村公路五类桥梁。
4.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验收”要求,配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严格规范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七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
(二)健全责权明确、共治共享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1.强化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完善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
2.提升智慧化水平。推动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营管理全过程和道路资产全要素数字化。推动农村公路重点路段以及涵洞、桥梁等重要节点的交通感知网络覆盖,加快建立云端互联的农村公路感知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村公路快速自动化路况检测。建立全区农村公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县道和重要乡道数字化管理、路况自动化检测、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3.加强路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公路洁化、绿化、美化建设。健全“政府负责、联合执法、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路域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与乡镇政府联合执法机制。依法规范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在车流量较大的主要县道、乡道设置超限超载流动检测点,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严格整治农村公路两侧违法建筑,严禁堆物占路,加快取缔“马路市场”。到2025年,建立区有执法队、乡镇有管理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基本实现县道、乡道路域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4.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农村公路、客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货站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
(三)完善科学规范、长效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
1.健全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完善“三级四类”管养体系,到2025年,全部实现区有标准化养护中心、乡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室。
2.增强养护能力。统筹利用现有公路管养站(区)资源,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设施。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乡镇、村养护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
(四)构建服务均等、便民惠民的农村运输服务网络
1.城乡客运均等化。强化农村客运公益属性,结合当地实际, 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政策,构建农村客运长效发展 机制。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整合城乡客运经营主体,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广“一区一网一公司”。大力推行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实施老年人日常出行便利工程。培育农村客运定制班、网上约车等新业态,因地制宜开行旅游班、产业班、学生班等。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市区比例达到100%。
2.农村物流便捷化。建立政府主导,交通、邮政、商务、农业、供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物流发展协同机制。合理规划,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推动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区级物流中心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广统仓共配、统一配送、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车”,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保温等专业设备和车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终端设备配置,实现“配送主体变换、配送信息不断”。推进网络货运等“互联网+”高效物流新业态发展,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无接触物流服务。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率保持100%,快递进村覆盖率100%.
3.产业运输融合化。以站场资源共享、运力资源共用、信息资源融合为重点,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模式。倡导“站商融合、以商养站”,推动城乡运输场站拓展物流配送、商贸、旅游等功能。打造“农村客运+旅游、康养度假、休闲农业”等融合发展模式,培育交通旅游经济新业态。推动“农村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子商务、特色产业、生产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产、供、运、销”一体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五)建立支持有力、主体多元的资金保障体系
1.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省、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建立以区级投入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为辅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优化完善农村客运、物流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政策保障机制。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目标任务需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从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拖摩费部分不再列支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创新投资方式。发挥好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奖补结合、先建(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条件差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发挥政策性资金优势,加大对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3.社会广泛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服务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农村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有收益的项目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鼓励通过企业和个人捐赠,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养、运营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景区)履职尽责。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应急、审计、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用地和资金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对各乡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等挂钩。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审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级资金按照规定足额及时到位,规范使用。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市场监管,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三)发挥示范引领。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广泛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围绕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浓厚氛围。
卧龙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 52号)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 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 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 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按照省政府要求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指导监督。支持、督促各乡镇、街道(景区)履行主体责任;筹集养护补助资金,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根据省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区相关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绩效管理。区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制定有关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区财政局要加强本级资金统筹,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和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区发改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2.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建立相关部门、乡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景区)履职尽责。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景区)
3.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各乡镇、街道(景区)在区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乡镇管理养护机构建设,落实管养责任,指导村民委员会因地制宜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景区)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拖摩费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拖摩费收入占六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收入的比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拖摩费部分自2022年起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且不得用于新建公路,同时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 52号)、《河南省关于印发深化省与市区财政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号)要求执行,同时将该项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3.落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保障。从2022年起,区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4.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5.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区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区级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一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 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 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6.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发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 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养护工程交由专业化队伍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捆绑招标,支持养 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2.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积极推进标准化中心养护站、乡镇管养站建设,充分发挥区级中心养护站在管理、指导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中心管养站对县道和 重要乡道的全覆盖。乡镇管养站按照管养职责,负责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基层养护人员做好日常养护工作,确保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养护等工作,并设置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困难群众就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实施。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区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逐步完善已建成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 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4.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区级政府要建立“区有执法队、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 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政策,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5.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中要防止扬尘污染。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通过“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示范乡和“美丽农村路”创建等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坚持智慧发展,推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景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化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督促乡镇、村压实责任,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我区农村公路发展工作的指导推动。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乡镇、街道(景区)及相关部门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补助挂钩。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围绕路长制、养护生产模式创新、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投融资机制创新、信用评价机制、绩效考核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择优遴选部分试点加强跟踪指导,将示范性强、可复制的试点经验推广开来。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卧龙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等精神,全面推行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区、乡(镇)、村“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严格落实“巡 查、反馈、处置、督查、通报”工作举措,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按照“县道区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落实管养责任,持续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养护路况水平,农村公路中等以上路率达80%以上;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基本消除农村公路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打造“畅、安、舒、美、洁”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到2022年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1.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推进实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路长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
2.由区人民政府牵头、按照“总路长+区、乡、村三级路长”的组织形式设立各级路长。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级路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乡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景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成立区级路长办公室,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财政、公安、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和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景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各乡镇、街道(景区)下设乡级路长办公室,由乡镇、街道(景区)分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各分级路长分工负责,路长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路长职责。区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 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 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 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区、乡、村三级路长分别对本辖区区、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有关问题,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2.路长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路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协调各部门加强路域环境整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对区、乡、村三级路长工作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执行落实区级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工作任务等;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看展巡查督查,对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向区级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管理队伍
全面建立并完善以区、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为支撑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 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对区、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职 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按规定设置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好乡镇村道的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的管理之中。区、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队伍要在各级路长的领导下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 和省、市“十四五”农村公路重点建设任务,推动农村公路提档 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通村入组创建成果,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通行能力。加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区乡道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 不断提升建设质量。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现区有中心站、乡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室,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公路管护机制。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落实日常养护及人员经费,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充分运用评定结果,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三)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区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健全乡级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 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 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 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五)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 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 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 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六)做好协调保障,营造农村公路良好社会环境。各级路 长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农村公路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路长”工作保障机制,要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建立工作联席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
(三)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管理养护责任人,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区、乡、村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做好信息公开。要全面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工作, 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区、乡、村道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 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 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当路长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信息。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着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附件:卧龙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卧龙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炳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郭 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范仁河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 晓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桂玉 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李红久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邦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邦泽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贵芬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推行实施,对各乡镇、街道(景区)“路长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对各乡镇、街道(景区)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郭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