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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22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3日


 

 

卧龙区2022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

工作行动方案

   

为全力做好2022年卧龙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卧龙区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事项,对照《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风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劣质油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2022污染防治攻坚风暴部署要求,做到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对顶风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严厉打击私设私存储油罐、非法撬装加油设施等违法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具备成品油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严格油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全区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加大油库、加油站(点)油品质量检查和抽检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进行抽检;对检查发现的劣质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使用和销售劣质油品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没收油品,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严控违法购销劣质油品。强化对成品油“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对加油站依法纳税情况加强监管,严格进销存管理,根据加油站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应纳税额,严厉打击无票、变票、多销少报等偷漏税违法行为。

三、任务分工

1.区公安分局:负责牵头依法打击无任何证照的黑加油站(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及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抗法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商务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关停取缔,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2.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3.卧龙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重点查处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缺斤短两等行为;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利用超限运输站(点)、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站(点)查获的违规流动加油车现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油品质量抽检,违规车辆移交公安部门扣留,并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5.区税务局:负责牵头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依法查处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6.区城管局:负责查处(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行为;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临时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停止建设和逾期未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

7.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加油站(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核查,依法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对非法占地的责令退还占用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照法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8.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出具认定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由属地消防救援部门予以查封。

9.卧龙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新建站整体环保验收,原有站油气回收改造、双层油罐改造等情况。

整治行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黑加油站点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是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决策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有清醒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对该项工作领导得力、措施得力、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抓细抓实,区政府成立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道营任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商务局局长范森,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李科峰,卧龙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廷举,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马俊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郭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潘金顺,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巍,卧龙市场监管分局李峰,区税务局局长安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敬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郭敬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加强对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与“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组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主动担责、严格公正执法,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劣质油品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落实处罚措施。要加强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客观记录执法全过程,规范做好摄像取证、证据固定等工作。

(四)要提升“破网断链”能力。要坚持“查黑车、打黑油、端窝点、断链条、挖幕后”的工作目标;要紧盯涉油违法犯罪的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要查清全部涉案线索、来源流向、贩运网络、制贩窝点等。

(五)要加强整体协作机制。各部门要破除部门壁垒,牢树主动担当、互补互通意识,既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又加强横向对接配合,在调查固定证据、查扣涉案物品及鉴定、作价、处置等关键环节商定合法共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正、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问题。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信息,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的通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联 络 员:曹利   18336691276

          董武   1833669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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