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3条稳经济措施,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卧龙区人社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和劳动关系等工作,梳理出了32条惠企帮扶措施。
劳动关系方面
30.针对疫情影响和用工不足,指导和鼓励企业规范灵活用工。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深入推进“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咨询部门:卧龙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管理股
咨询电话:0377-63134537
31.开展薪酬调查,每年发布我市人工成本价位信息,并通过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导企业依法、合理调整员工工资。
咨询部门:卧龙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管理股
咨询电话:0377-63134537
3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咨询部门: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咨询电话:0377-63223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