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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帮扶措施--社会保障方面

发布时间:2022-07-1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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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3条稳经济措施,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卧龙区人社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和劳动关系等工作,梳理出了32条惠企帮扶措施。

社会保障方面

25.执行缓缴社保费的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参保单位,实施暂缓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底前补齐即可;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一个月内补齐即可;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在2023年底前补齐并免收滞纳金。

咨询部门:卧龙区人社局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

咨询电话:0377-63226996

26.延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由1%降为0.7%,个人部分由0.5%降为0.3%,执行期限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

咨询部门:卧龙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3182302

27.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领取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90%。失业保险待遇部门将创新式地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提供申请材料,返还资金直达企业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资金将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咨询部门:卧龙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3182302

28.发放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三次。

咨询部门:卧龙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3182302

29.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对2022年内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今年新发生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2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180元/月计发。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260元/月计发。

咨询部门:卧龙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389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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