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落实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落实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2日
卧龙区落实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预付部的通知》(宛财豫〔2021〕178号),我区获得产油大县奖励资金625万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情概况
(一)卧龙区基本情况
卧龙区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西部,全境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热充足,年降水量800-1000毫米,年均日照2116小时左右,平均气温14.9摄氏度,无霜期为227天;自然地理区域位于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带,雨热同期,物种繁多,其农业生态区域位于我国南北不同作物生长类型的交叉区,作物适生面宽,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红薯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油料、花生、芝麻、瓜果、花卉和经济林果。全区辖11个乡镇、7个街道和龙王沟风景区,共226个行政村,69个社区。全区总人口96.8万,其中农业人口60万,全区总面积100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83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157万亩以上,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7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60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区。近年来,我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衡,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二)全区粮油工作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粮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坚持把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优先发展战略,以乡村振兴战略统揽农村工作全局,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坚持走产业振兴、质量兴粮之路,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粮食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粮食经济持续发展。2021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7万亩(其中夏粮面积54万亩,秋粮面积43万亩),夏粮总产达到21万吨,秋粮总产达到16万吨,在干旱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严重的情况下,保持了粮食生产连续丰产丰收。同时生态高效种养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农业骨干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充分利用想念食品、正大饲料、天冠集团、牧原集团等企业的优势,辐射带动全区优质小麦、优质玉米的规模化种植。全区优质小麦面积已达到20万亩,优质花生已达到10万亩,并不断加强企地合作,实施订单农业,有效拉长了粮食生产产业链条,促进了全区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项目实施规划
市财政拨付我区产油大县奖励资金625元,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资金用途的有关要求,其中374.05万元用于在青华粮所建花生果储存库及附属设施,其余250.95万元用于花生果种植保险。
1.项目实施内容
(1)在青华粮食管理所原有基础上,在其空地上新建花生果收购储存仓库一座,容量5000吨。
(2)农业保险种植业花生保险保费250.95万元。
(3)购置筛选机等配套设施、完善仓外地坪。
2.资金概算。花生果储存仓库项目总投资374.05万元,其中:油料收购储存库一座,容量5000吨,需资金300万元,余款74.05万元用于机械设备及辅助设施。花生果保险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保监局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16〕11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金〔2017〕7号)文件规定为依据:花生保险每亩保额457元,费率6%,每亩保费27元;按照文件花生保费补贴区财政、农户分别负担5%、保险项目资金需求250.95万元。
3.奖励资金兑付。根据项目招投标情况及施工进度,分期拨付财政奖励资金。
4.效益分析。花生果每年收购、储存、销售花生果20000吨,年经济效益50万元,年增加农民收入30万元。花生果保险产生的社会效益通过保险补贴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户、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从而推动我区油料种植,促使农民增收并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粮食副区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府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等有关单位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二)技术保障。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基建科、南阳设计院作为项目实施的技术依托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业发展科为服务小组,协助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三)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硬件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负总责,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四)资金管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设立项目专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厂房及设备等硬件建设上,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截留、挪用。
(五)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断探索新机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全区粮食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