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⑵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⑷公司对公账户银行原始票据,账户余额200万元以上;
⑸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有偿使 用经营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经营场所一般应为商业用房;
⑹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及信息管理系统截屏;
⑺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协议、合同样本(管理制度应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样本包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拟与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样本);
(二)办理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同申请设立劳务派遣公司表单,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
⑵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⑶营业执照;
⑷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三年派遣情况、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情况,财务审计报告等);
⑸经营场地使用、经营管理人员情况。
(三)申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⑴园区内返乡农民工创(领)办企业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⑵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环保等配套齐全,能为入园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注册登记、创业培训、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募等“一站式”服务。
⑶园区内企业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⑷园区吸纳贫困户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优先。
⑸园区已被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认定为本级示范园区。
不同类别的园区需具备⑴至⑸项共同条件,同时,还要分别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⑴特色专业乡镇创业服务体系健全;主导产业特色突出规模较大、布局集中;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在县城以外有较高名度和影响力,产品质量符合绿色、环保标准,有较完备的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主导产业经营主体占本乡镇经营主体的30%以上。特色旅游乡镇吸纳返乡农民工创业经营主体个数占景区经营主体总数的50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人以上。
⑵特色专业村(组)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技能培训、创业辅导、创业贷款担保等服务;主导产业特色明显,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本村(组)农户的50以上。特色旅游村吸纳返乡农民工创业经营主体个数占景区经营主体总数的50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人以上。
⑶植类园区。园区内同产业的经营主体2个以上,流转土地面积800亩以上,带动当地种植农户80户以上,形成联合开发格局,产品符合绿色、环保标准。
⑷养殖类园区。园区建设符合防疫规定。公司、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方式灵活,公司经营状况好、信誉高,合作社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当地养殖农户40户以上。
⑸电商类园区。园区内设有产品展示、网商孵化、业务管理等区域,具备培训孵化、线下体验、仓储配送、生活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客户提供代购代销、缴费充值、代收代发、广告宣传等服务。入驻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0家以上。
⑹加工制造类园区。食品加工、皮革羽毛加工、服装制造、木材加工制造、工艺编织等园区入驻企业4家以上,每家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人以上。
⑺现有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吸纳返乡农民工或农民企业家创(领)办企业个数占园区企业总数30以上。
(四)申报省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⑴法定代表人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⑵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⑶有比较完善的发展计划书,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和产业5年发展规划。
⑷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愿意为其他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创业实习。
⑸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人以上(含15人)或吸纳农村劳动力人数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带动贫困家庭成员创业和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类项目除具有⑴至⑸项共同条件,还要分别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⑴各类企业项目应具备:①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②对在职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 80以上;③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④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⑵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应具备:①入社成员数量高于本地县级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②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③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60;④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⑤在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有注册商标,获得质量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不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合作社除外);⑥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受到过行业通报批评,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⑶家庭农场项目应具备:①有创办专业农场的章程;②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限内不得转包;③从事粮油生产的土地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的畜禽养殖标准为,生猪、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奶牛常年存栏50头以上,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蛋鸡常年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 只以上;④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 80以上;⑤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记录齐全,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质量可追溯。
⑷乡村旅游类项目应具备:①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②工作人员经过相应岗前和在职培训,掌握本岗位服务技能、特点和要求;③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达到同类型三星级以上。
(五)申报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需提供哪些材料?
⑴《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⑵《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⑶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显示失业状况页面的复印件,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⑷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⑸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⑹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账。
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⑻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⑼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
⑽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⑾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⑿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⑴至⑾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 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②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六)申报创业补贴(开业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申请创业补贴(开业补贴)应提供。
⑴开业补贴申请表;
⑵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⑶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⑸员工花名册;
⑹工资支付凭证;
⑺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劳动就业股股长: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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