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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顿月”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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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顿月”

活动的公告

 

全区各乡镇街道景区、区直各单位、各位工商业、各个体商户:

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卧龙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顿月活动

一、整顿范围

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景区、区直各单位(含垂直单位)以及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问题查找

二、整顿内容

聚焦职能部门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不力、改革举措推进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

三、整顿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真查真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全员覆盖、突出重点,依托自己找、领导点、同事提、群众揭等多种形式,找准单位及个人近年来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四、问题处理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严重程度实行分类处理,切实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行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正风肃纪、惩戒警示、激浊扬清的目的,为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营造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群众和企业满意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五、公开接受社会检举

(一)检举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景区、区直各单位(含垂直单位)以及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二)检举时间

2022227日起至326日止,时间为期一个月。后续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入常态化,随时发现、及时处理。

检举重点

1单位、部门及科股室层面

单位(部门)或科股室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省、市反馈问题整改不实、久拖不决;

一网通办”“只跑一次放管服效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并联审批不畅,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

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且由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或对中介组织、协会收费行为监管失察;

死扣条条框框,只说不能办,不说如何办,对政策层面的问题不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对执行层面的问题不督促内设科室解决,导致企业和群众亟待解决的既不违法又合情合理之事被

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多次跑、多头跑,行政审批、许可、办结超出规定时限;

部门或科室利益至上、领地意识严重,部门之间、科室之间不协作配合,各唱各的调、各说各的理,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及申办的事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承诺及时限等内容,甚至选择性公开或不公开;

居关设卡,设置隐形台阶,人为设定互为前置条件,变相刁难企业和群众,造成办事难、办事慢;

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行政审批事项,自行扩大行政审批事项范围,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对投诉举报案件未及时处理或者协调转办;

落实“13710”工作制度和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22条措施不够严格,存在超越时限、不作为、慢作为;

强迫企业和群众接受不合理服务条件,或设置过高门槛、擅自提高标准,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

缺乏法制精神、丧失诚信原则已出台的政策和签订的合同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

因少数个体不符合条件而拒绝向全体或区域提供公共服务,影响企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

不顾实际推动工作,或不管效果强推硬上、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群众效能

、对上级决定的事项不积极主动落实,上推下卸。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个人层面

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未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造成群众和企业办事多头跑、来回跑;

未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循环或重复提供材料,造成群众和企业多次跑;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出现生冷硬,执法人员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效率不高,应受理不受理、受理后无回音等,被群众投诉或评;

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缺岗,未到下班时间即拒绝服务,或者面对等候的群众不愿延时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人员跑冤枉腿、花冤枉时、受冤枉气

事项提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不够,不尽全力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不能充分利用已有互联互通数据,或主动查询有关情况,未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利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和罚款标准,借机牟利,以罚代管,擅自设立收费和罚款项目、扩大收费和罚款范围,对收费、罚款事项不开具正式票据;

超越范围和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提要求,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任务和指标,搭车收费,强行指定购买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强迫企业出赞助、搞捐赠、入协会;

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刁难检查对象,借机谋取私利,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接受检查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卡券;

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消极应付、推脱等靠、一推了之,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交通工程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

捏造事实、虚构情节,欺诈、胁迫、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执法司法不规范、显失公平公正;

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企业和群众申办事项;

接待处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不够积极主动,不能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对企业家不尊重,对接企业不积极、服务企业走形式,问题矛盾久拖不决;

滥用职权、顶风违纪,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故意刁难群众和企业,想方设法钻空子、搞投机,违规接受宴请,不吃公款老板,违规向企业和群众伸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为谋取私利,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充当红顶中介,搞窗口腐败,或者暗箱操作,量身定做政策,加剧不公平竞争;

优亲厚友,徇私枉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抵制或举报其滥用职权的企业和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执行或曲解歪解、变通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检举渠道

来信请寄:卧龙区委营商办(区发改委二楼体改科);或者直接投送各单位各部门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委营商办:0377-63215306

举报短信:15518978550(仅限于接收手机短信)

举报邮箱wlyshj2021@163.com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227日                 

宛龙营商办〔2022〕3号 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月”活动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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