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公告
2021年,卧龙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69号)等规定,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今年共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等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修改/废止)及理由 |
1 |
关于社会抚养费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有关规定 |
宛龙计生〔2003〕57号 |
废止,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2 |
关于准生证发放工作的规定意见 |
宛龙计生〔2004〕43号 |
废止,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3 |
关于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椎的通知 |
宛龙计生〔2013〕42号 |
废止,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4 |
关于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
宛龙卫〔2018〕46号 |
废止,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卧龙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