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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21-0003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2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将相关乡镇安全饮水工程经营权整体移交区农业农村局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21〕11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将相关乡镇安全饮水工程经营权整体移交区农业农村局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相关乡镇安全饮水工程经营权整体移交
区农业农村局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石桥镇、蒲山镇、青华镇、潦河镇、陆营镇:
2005年—2016年期间,由各级财政出资,区水利局、乡镇政府负责先后建设安全饮水工程项目32个,其中,石桥镇7个,蒲山镇3个,陆营镇6个,青华镇8个,潦河镇8个,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经营。目前,上述项目均存在经营困难、供水不稳定、管理不科学等问题,五个镇政府申请将上述安全饮水工程经营权整体移交至区政府。
为加快推进卧龙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一区)建设,经研究,同意将石桥镇、蒲山镇、陆营镇、青华镇、潦河镇的32个安全饮水工程经营权整体移交给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要依法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经营权移交工作,确保我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一区)按照既定运作方式依法合规、扎实有效推进。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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