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文件宛龙政办 > 2021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01-0202-2021-0003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21〕24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8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16

 

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深刻汲取“6·13”燃气事故教训,规范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从即日起,对全燃气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及燃气用户(包括使用管道和瓶装燃气的居民、餐饮场所、工商业单位用户等)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区燃气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通过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专项整治依法管控加强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保漏洞封堵、安全隐患消除、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区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二、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及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包括全燃气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重点排查液化气储灌站、供应站点、燃气管网设施、天然气门站和汽车加气站等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所有燃气用户(包括使用管道和瓶装燃气的居民、餐饮场所、工商业单位用户等)的基础信息和安全用气情况,重点打击非法充装、经营、运输、储存燃气的行为,规范燃气经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责任分工

成立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附件1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查考评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燃气安全管理涉及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钢瓶监测、报废等多个环节,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  

2.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全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燃气重点排查内容(附件2督促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深入排查行业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查处燃气违法行为,实施燃气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推进燃气信息化监管工作;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企业实名制销售和钢瓶可追溯流转;组织督促燃气企业(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和汽车加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管理水平,督促燃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

3.卧龙市场监管分局:对燃气场站、加气站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液化气钢瓶等气瓶的注册登记;监督气瓶检验站的检验工作质量和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依法查处瓶装燃气充装站非法充装及充装超期瓶、报废瓶、非本企业钢瓶等违法行为;对燃气企业气瓶充装数字化管理进行督查负责对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等违法行为。   

4.卧龙公安分局:依法查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妨碍行政执法的行为,打击暴力抗法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储存、销售燃气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其他部门对未经许可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燃气且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5.卧龙消防大队:对依法应当经消防安全许可的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公安派出所依据职责分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等实施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燃气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7.区住建局:负责对在建和未移交的燃气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

8.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9.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以乡镇、街道(景区)为单位,依托社区(村)采取进门入户方式,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辖区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和燃气用户安全大排查,发现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或依照规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辖区所有燃气用户(包括管道和瓶装燃气)开展燃气基础信息排查(包括用户名称、用气地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供用气合同签订、钢瓶可追溯情况等)和入户安全检查(包括减压阀、胶管、通风条件等),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通过拨打统一送气电话购买正规燃气,拒绝购买“黑气”。    

10.区财政负责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地下可燃气体在线监测等燃气建设项目和燃气安全检查管理相关项目的经费保障。

11.辖区各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排查方式和时间

(一)隐患排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各燃气行业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隐患整改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暗访检查,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个检查,逐个消号,对整改成效进行全覆盖式的检查评估。对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不具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用户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71日至731日。大排查大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在对此次行动持续进行暗访检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各燃气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燃气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安全检查过程中较好和较差的,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和批评。

、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各燃气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此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迅速成立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制定详细的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以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各燃气行业部门要督促企业和用户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强燃气用气各个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群防群治,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入户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各燃气行业部门要采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宣传等形式,加大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燃气用气管理方面,要引导企业和广大用户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发动职工、用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对居民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做到群防群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一律关停或者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确保行业安全运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各燃气行业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全面梳理本次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725日前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包括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安全宣传情况、下步工作计划等)及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送至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燃气重点排查内容


附件1

卧龙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周坚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志德  区政府副区长 

                            李连伟  区三级调研员

  员:李卫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常腾飞  区城管局局长

            李  峰  卧龙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高道营  卧龙公安分局局长

许  涛  卧龙消防大队大队长

郭  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勇  区住建局局长

王清如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  燚  财政局局长

皮书旭  卧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  斌  七一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  波  武侯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离离  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可  靳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  博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霞  光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  昕  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主任

王  洋  七里园乡政府乡长  

曲良霞  石桥镇政府镇长  

杨  东  谢庄镇政府镇长

马春海  王村乡政府乡长

郭  沛  青华镇政府镇长

秦方方  英庄镇政府镇长

张晓凤  蒲山镇政府镇长

孙润灼  潦河坡镇政府镇长

李聚昌  安皋镇政府镇长

黄克哲  潦河镇政府镇长

孙玉晓  陆营镇政府镇长

   


附件2

燃气重点排查内容

序号

城镇燃气重点排查内容

备注(描述)

1

排查各相关企业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建立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危险作业环节审批和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及处置专业队伍、人员物资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 是

□ 否

 

2

排查燃气公司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均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规、超范围经营行为。

□ 是

□ 否

 

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