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加快卧龙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卧龙社会和谐进步提出了许多有分析、有价值的建议和提案。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7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28件。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强化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直接抓的办理机制,明确专班、专人、专策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努力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办理措施
(一)突出办理重点。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准确领会,从建议、提案中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二)加强沟通协商。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采取请进来座谈交流、走出去协调商议等各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或有关单位、党派团体进行面对面沟通,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办复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其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改进,达到相互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三、规范办理程序
(一)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件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承办单位若认为交办意见确有不妥,应于接到建议、提案件5日内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不得拖压搁置或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承办。
(二)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列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加强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听取办理和答复的意见,协办单位应主动将办理答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积极参加主办单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全面办理到位。
(三)建议、提案的答复要有实际内容,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和区政协规定的格式办理(见附件l、2)。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建议、提案办理完毕要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对建议的答复应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对提案的答复只寄送前三名提案人。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答复代表、委员后要继续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兑现承诺。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四)各主办单位对承办的建议、提案形成答复意见后,单位一把手要审核把关;在形成红头文件前,必须于8月20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qzfrdzxbl@163.com邮箱由政府督查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用红头文件印发。各承办单位要在审核通过后于8月31日前将答复的红头文件送至相关代表、委员,同时一式两份送至区政府督查室,由区政府督查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区人大、政协。
(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办理工作全程督办,对逾期没有完成办理任务,在办理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将对办理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参考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参考格式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参考格式
南阳市卧龙区 局(委、办)
〔 〕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由2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建议的,应将所有代表姓名全部列出)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 系 人:
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委,区政府督查室。
注:1.人大代表建议用此格式,今年所有议案均改为建议办理,承办单位在行文时,将标题中“议案”改为“建议”即可。
2.有协办单位参与办理的,主办单位在行文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单位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参考格式
南阳市卧龙区 局(委、办)
〔 〕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由3名以上委员联名提出提案的,只列出前3位姓名)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 系 人: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注:有协办单位参与办理的,主办单位在行文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单位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