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预算单位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财库〔2016〕116号)《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 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 南阳市卧龙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卧龙区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纪文〔2020〕13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全区预算单位在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
二、清理要求
从严控制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预算单位除单位零余额账户、工会经费账户、党费经费账户等国家规定允许保留的银行账户外,其余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一律予以清理,归并、撤销。
对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可开设一个性质为基本账户的零余额账户,不得开设基本账户;对有基建任务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不得开设基建专用账户;对核算预算单位原有基建专项账户、特设资金转拨账户以及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账户一律撤销。
各预算单位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银行账户清理,务必于4月30日前将卧龙区预算单银行账户清理核查情况表报送至区财政局(区直预算单位报送至区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乡镇街道(景区)报送至区财政局国库科),纸质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
附件:卧龙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核查情况表
2021年4月9日
附件
卧龙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核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元
备注:本表填报除单位零余额账户外的所有账户,账户性质包括基本账户、工会专用账户、党费专用账户、其他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