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2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0〕52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全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乡镇街道(景区)、各有关部门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明确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景区)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严格把握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开展乡村两级实地访问、现场调查工作,通过国家普查软件系统,逐级汇总、审核、上报普查成果。
四、切实抓好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卧龙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普查方案。各级领导小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社会专业力量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实行分级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普查领导小组要充分整合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我区地理国情普查、水利普查、国土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专项调查和评估结果,梳理本次普查数据资料。
(四)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本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五、严格执行普查相关要求
(一)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二)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对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伪造和篡改数据等行为,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卧龙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卧龙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坚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艳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卫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 燚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书沛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家晓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侯振瑞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剑挺 区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
李士权 卧龙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 海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向广全 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马双喜 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 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远恒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杨新荣 区统计局副科级干部
郭 峰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 伟 南阳市联通郊区营销中心经理
史丽华 南阳市移动郊区公司经理
张明玺 南阳市电信高新区营业部经理
井红杰 中国铁塔南阳分公司卧龙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马远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发生变动的,由接任其职责的同志继续承担领导小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