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卧龙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卧龙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法人单位,履行项目建设期间建设管理职责。现将管理中心组成人员名单及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李红范 区水利局局长(法人代表)
副主任:马双喜 区水利局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苏雪锐
财务负责人:冯德俭
建设管理中心内设综合办、工程技术办、质量检查办、安全生产办、财务办,人员由水利局从水利系统内部抽调。
附件:卧龙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职责
2020年6月1日
卧龙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职责
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工作。
2.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主体工程开工报备手续。
4.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
5.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申报工作。
6.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对现场施工、监理、设计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造价。
7.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财务、统计报表。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工程建设资金。
8.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9.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向项目指挥部、区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建设情况和工作总结。
11.项目竣工后,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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