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将全区部门预算资金实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并动态监控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围绕局重点工作意见和宛财绩效[2019]4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夯实基础、扩面增点、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市区联动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协助市局完成“卧龙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财政投入资金700万元。·
2、区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完成了“2018年老年人高龄津贴”,“2018年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潦河坡镇2018年区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三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财政投入资金1427.98万元。
3、积极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市局宛财办[2019]6号文件要求,通过下发《卧龙区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共选取“2018年抚恤补助资金”等2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累计评价资金7000余万元。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防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工作制度,规范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职责。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二、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宛财绩效〔2019〕4号)要求,我区制定本年度卧龙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完成全年区级重点评价项目,督促部门(单位)完成自评项目。
2019年对“2018年高龄津贴”、“2018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金”、“潦河坡镇2018年区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三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财政投入资金1427.98万元。指导区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共2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累计评价资金7000余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出来后,我们一是将绩效评价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区政府,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将评价报告报送财政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为下一年度编制同类财政资金预算提供依据;三是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与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以提高其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对重点项目的评价和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