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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20-0004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20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20〕29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2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20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20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20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2

卧龙区2020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特征和规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主要地质灾害的分布区域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如暴雨、人类活动等),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认定,我区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结合今年降水趋势预测,确定蒲山、七里园、潦河坡、安皋等乡镇为2020年度我区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存在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
二、主要地质灾害的特征、威胁对象、范围及防治责任单位
根据历年来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区存在的地质灾害是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其中,崩塌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 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滑移,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斜、翻滚的地质现象,临灾前兆特征表现为掉块、小崩塌经常出现,新增裂缝、动植物异常等;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临灾前兆特征表现为前缘出现隆起和放射状裂缝,中部或后缘裂缝加宽并产生新裂缝,出现错落台阶有小坍滑现象;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携带大量泥沙、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临灾前兆特征表现为松散物质丰富,沟谷两侧滑坡、坍滑强烈,降雨1小时30毫米、10分钟10毫米左右或以上均可触发;采空区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这些地质灾害危险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点如下:
(一)蒲山镇蒲山、丰山石灰岩矿区泥石流
1、基本特征:1986年以前该矿区曾多次发生泥石流淹没庄稼、冲坏公路、占压河床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目前,该矿山开发势头平稳,废渣没有随意堆积,基本不存在崩塌、泥石流的隐患。
2、威胁对象及范围:经过治理基本不会直接威胁矿区下方周湾村、尤寨村、大庄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蒲山镇人民政府。
(二)七里园乡独山矿区采空区地面塌陷
1、基本特征:独山玉矿为地下开采,平硐、斜井和竖井开拓、空场法采矿,玉矿体赋存在辉长岩中,受构造裂隙控制呈鱼群状,迭瓦状,倾角55°—75°,仍存在崩塌、透水的隐患。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采矿区内采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七里园乡人民政府
除上述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外,我区还有不少地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如:潦河坡镇沟口村、安皋镇连庄村等区域。各乡镇街道和区应急管理、住建、水利、林业、教体、旅游、交通等部门也应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检查,制定年度地质灾害方案,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
4、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势北高南低,高差悬殊,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每年汛期集中在5—9月份。因此,我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应放在这个时段,汛期前后一定时间内,在强降雨等突发气象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应加强重点区段、重点灾害隐患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三是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组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由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加强执法检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点落实检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对乡镇、村组和住户要签订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到层层签订,一户一卡。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要明确职责,逐级抓好落实。
(二)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及管理权限,尽快落实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三)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景区)在汛期要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6月15日前将值班联系方式报区自然资源局值班室(值班电话:61628368)。
(四)认真开展险情巡查。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在6月15日前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险情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巡查重点是主要灾害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签订“两卡”及“两卡”的落实情况。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7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区(点)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严格落实灾害报告制度。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时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时,区应急管理局应在6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速报省应急管理厅;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时,区应急管理局应在1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部,同时要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
(六)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治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因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致使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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