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监督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三)研究提出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七)根据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粮食等战略和应急物资的区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购销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本系统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企业改制和破产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储备和产业发展与监督检查股。研究提出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油规模、购销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基础设施、仓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按规定审批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负责区级地方粮食储备系统建设,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职责;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油科技、粮油精深加工、主食产业化、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负责粮油仓储设施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油产业化经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账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参与其他粮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其他粮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粮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卧龙区物资储备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的收购、出库、轮换及战略物资市场监测预警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救灾物资及承储企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中转管理及发运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完成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民主街254号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夏08:00-12:00;15:00-18:00);冬季办公时间( 08:0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詹卓
办公电话:0377-63223753
二、卧龙区粮食储备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根据区政府下达的计划、指令,做好区级储备粮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国家、省、市临时储备或专项储备粮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完成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民主街254号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 08:00-12:00;15:00-18:00);冬季办公时间( 08:0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刘冰
办公电话:0377-6322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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