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卧龙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体制调整要求,为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决定对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杜 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周坚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聂 明 区人武部部长
贺登峰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延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
华显文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李连伟 享受副处级待遇
刘艳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卫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红范 区水利局局长
许 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秘 书 长:李卫东(兼)
李红范(兼)
成 员 :常腾飞 区城管局局长
卢 燚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郭 伟 区交通局局长
武军光 区发改委主任
张 勇 区住建局局长
潘金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付举 区民政局局长
高 亮 区教体局党组书记
王清如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刘长柱 区林业局局长
张继中 区卫健委党组书记
张晓凤 团区委书记
李庆民 区供销社主任
范 森 区商务局局长
雷 燕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范云湘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赵显超 区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
王青升 区农机技术中心主任
孙图旭 区南水北调中线办主任
李永国 光武公安分局局长
朱朝华 梅溪公安分局局长
李德伟 青华公安分局局长
曲红军 谢庄公安分局局长
张 林 卧龙岗公安分局局长
王仁青 蒲山公安分局局长
陈绍松 龙升公安分局政委
秦卫东 南阳供电公司卧龙供电公司主任
李 伟 南阳市联通郊区营销中心经理
张洪亚 中石化卧龙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熊孝云 中石油河南南阳销售分公司副经理
马远恒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马双喜 区水利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要尽快对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办公室设在乡级应急管理办公室,5月15日前将机构设置情况报区防汛办。
区防汛办电话:63188336(白) 63188187(全天)
传真:63188339(白) 63188187(全天)
邮箱:wlqfxb@163.com
附件:卧龙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卧龙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长对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对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干旱时的应急抢险救援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组织防汛力量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三、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区长):在指挥长领导下,监督、指导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四、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城管的领导):在指挥长领导下,监督、指导城区防汛排涝的各项工作。
五、副指挥长(卧龙区武装部部长):组织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六、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做好全区防汛防旱指挥工作。
七、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组织落实区防指各项日常工作;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抓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落实。
八、副指挥长(区水利局局长):组织落实水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防汛调度、山洪灾害防御、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协助指挥长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九、副指挥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参与全区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当河道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泄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在区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期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报指挥长决策。
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秘书长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组织防汛力量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全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到分包乡镇街道(景区)及工程地点进行防汛检查,按照有关防洪法规、政策,督促乡镇街道(景区)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了解乡镇街道(景区)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制定防洪工程及城镇防御洪水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督促按时完成应急度汛工程和违章建筑的清除。
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景区)及早作出部署,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共同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乡镇街道(景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督促本行业、本部门防汛职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