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月22日
卧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 作 方 案
为指导全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国及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疫情防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重大民生工程。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源尚不明确,对传播途径未完全掌握。做好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发展大局的稳定加强和推进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至关重要,充分利用全区现有的一切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防控体制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控制、减轻和消除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全面取得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胜利。
二、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和预防控制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和疫情发布等工作,做好网上舆情的监控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科学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各辖区公安分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治安突发事件、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的管制,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协助卫健行政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健委: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卫生应急预案,组建疫情处置综合专家组,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组建疾病防控专家组,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流调、报告管理工作;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送、检测;指导基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等;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医疗救治和院感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指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汇总各单位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依法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监督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等;储备应急处置所需的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等物资;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卫生检疫等工作;各医疗机构配合辖区政府做好武汉返乡人员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区应急管理局:发挥全区应急指挥作用,推进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组织查处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件应急救援和信息通报工作。组织、协调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会同卫健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应急工作,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设备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核拨应急费用,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医保局:负责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按照“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做好救治医疗费用报销保障。
区发改委: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立项,保障应急物资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卧龙食药监分局:负责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组织协调开展疫情防治用品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紧急调用;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动态管理,监督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商品的经营,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防治药械物品质量;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广告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器械及相关商品的违法行为。
卧龙工商分局、区三产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加强管控,严格从养殖、转运、贩卖、屠宰、销售“全链条”管理;落实取缔活禽农贸市场、禁止活禽销售的规定,在全区区域,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卧龙工商分局还要查处借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督,及时受理投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卫生家园 共享健康佳节”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特别是居民小区、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聚集地区的环境整治,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区文广旅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收、发布国家旅游局和卫健部门的警示信息。督促旅游服务行业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负责组织媒体积极主动地进行舆论引导,加强对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与防病知识普及。
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发挥优势,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对学生个人及家庭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督导检查学校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疫情和上级的部署,相应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体质。
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卫生检疫工作,对每位乘客实施体温测量、健康登记,严把输入关口;督促运输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及时移交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协助交警部门做好疫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等工作。
区民政局:组织做好确诊病例的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个人以及其他组织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确诊病例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区商务局: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做好参加对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跨地区传播扩散。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动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的疫情防治工作,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
各乡镇(街道、景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做好武汉返乡人员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加强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全域整治环境卫生;下发致武汉返乡人员公开信,组织辖区医疗机构人员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两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症状,及时协调到指定医院就诊。
三、工作措施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全面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突出重点,全面动员,抓住关键,坚决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点要做到“四快一稳一整治七个到位”。
“四快”: 一是即信息报告要快。织牢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和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两张网”,强化网络直报,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二是启动联防机制要快。发现疫情后要迅速建立政府领导、社会参与、防治结合、群防群控的机制;三是医疗救治要快。提前做好救治准备,加强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强化重症救治,尽全力挽救群众生命;四是防控措施要快。一旦发现病例,首先采取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要强化可疑病例就近医治和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一稳”,即确诊要稳。要严格按照省、市卫健委要求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进行确诊。
“一整治”,即开展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机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以“共建卫生家园 共享健康佳节”为主题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要重点加强车站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和农贸市场环境整治,防止疾病传播。
“七个到位”:
一是监测管理到位。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诊断和报告意识,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分析,特别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认真开展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报告和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二是返乡人员登记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景区)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近期返乡人员特别是进出武汉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人、不漏项。
三是联防联控到位。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工商、食药监、三产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卧龙食药监分局、卧龙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三产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严格从养殖、转运、贩卖、屠宰、销售及餐桌“全链条”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居民小区、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聚集地区的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程度消除传染源。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广旅局、区三产办和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做好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和交通工具定期消毒和通风。
四是救治准备到位。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区卫健系统要组建疾病防控、救治等专家在内的专家组,组织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做好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检测试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治疗药品及设备的物资储备,区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市一院作为我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加强药品、抢救设备的储备,要强化重症救治,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各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有呼吸道疾病收治条件的医院,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五是人群管理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众集会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引导居民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常洗手、室内常通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六是宣传教育到位。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健康知识宣传,树立健康意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普及预防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正面舆论引导,既要防止麻痹大意,又要防止社会恐慌。同时,要严守纪律,严禁违规发布信息。
七是防控措施到位。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报告制。一旦发生疑似病例,病例隔离措施、密切接触者追踪措施要迅速到位,同时要强化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就近治疗和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扩散。区卫健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要切实加大对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工作的力度,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要切实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或跟踪医学调查措施,尽最大可能防止疫情扩散。
四、保障机制
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出发,把疫情控制作为当前全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高贤信为政委,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杜勇为指挥长的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技术指导组(专家组)、应急处置组、舆情监控组、市场监管组、后勤保障组和督导组,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内的防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防控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要落实属地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充分调动和利用辖区内的一切资源、力量,全力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做到防治结合,无缝衔接,构建防控疫情的工作网络。
(三)保持信息畅通。各相关单位要无缝对接,确保疫情信息渠道畅通、共享。实行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报告“双报告”制,按照下发的日报表,各乡镇(街道、景区)、区委工作机构、群团组织上报区委办公室,各政府工作部门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排查情况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各乡镇(街道、景区)与辖区医疗机构上报情况及时沟通,确保情况一致,不漏报。涉密的信息上报按规定渠道和流程进行。对上信息上报和重大新闻发布,必须经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批后进行。
(四)做好舆情引导。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讲清疫情特点、防治要点,让群众知晓放心。要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做好宣传工作,避免引发群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发布工作,未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各地不得随意发布疫情。
(五)深入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把防控各环节的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区委、区政府组成高位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景区)和各医疗机构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职责加大督促检查,重点对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职责落实情况、应急准备情况、疫情监测和报告情况等,逐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