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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来源:卧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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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卧龙区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日

    

 

南阳市卧龙区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卧龙区政府网站群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网站群是各级各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和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我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政府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组成。主站是指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是指各乡镇街道(景区)、区政府各部门网站。子网站是区政府网站的重要信息来源。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可兼容、可实现交换的数据格式和网站标准维护各自的网站。



第三条  在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区政府网站的指导、协调及监督;区信息中心负责区政府网站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由区信息中心委托专业机构具体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  区政府网站群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由区级财政投资,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五条  各乡镇街道(景区)、区政府各部门共同负责并完成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按上级要求,要具有以下基本内容和功能:政务动态、情况介绍、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区政府办和区信息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合理地增加内容和功能,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区信息中心应当根据需求变化适时对网站进行调整或改版,调整或改版的方案须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可。



第六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栏目责任制,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提供所分管栏目要求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各级政府网站的政务动态栏目内容要随时更新,不能超过一周。静态类栏目内容每月检查更新一次,其他栏目内容半月至少更新一次,并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第七条  各级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和栏目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内容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良信息不得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发布,确保信息安全可靠。



第八条  网站运行机构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第九条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区信息中心每季度要对区各级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栏目建设好、内容传输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对栏目建设差、内容传输差的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受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单位和责任领导给予严厉问责。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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