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债券余额为69,141万元,2018年地方债券限额为152,259万元,年末债券余额为133,300万元,当年债券转贷收入6869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453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资金6415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532万元,债券付息支出291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163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750万元。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出4532万元。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批偿还类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宛财预[2018]339号),上级下达我区偿还类债券410万元(一般债券,下同);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偿还类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宛财预[2018]470号),上级下达我区偿还类债券3182万元;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第四批偿还类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宛财预[2018]675号),上级下达我区偿还类债券940万元;以上共计4532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根据上级要求,该资金已拨付市财政局。
专项债券支出64159万元。资金使用情况为:土地储备债券22159万元,棚改专项债券32000万元,15年制完全学校建设专项债券1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