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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9-0006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赋予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9〕21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0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赋予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赋予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

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龙201981号),关于尽可能依法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区级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赋予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其中街道先行赋予对背街小巷的管理权限,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和街道要在履行原有职能的同时,做好新赋予权限的行使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下发的权限目录,对本部门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不一致的,以本次下发的权限目录为准。

《赋予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自201982日起生效。

201982

赋予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目录

(第一批)

序号

放权事项

权限类型

放权

方式

法律依据

备注

1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办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地方性法规

2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办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3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办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4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办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5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交办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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