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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1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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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朱 可

卧龙区卧龙路1035巷96号

0377-67776986

夏 08:00-12:00;15:00-18:00

冬 08:00-12:00;14:30-17:30

卧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贯彻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八)负责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全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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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成立于2018年11月,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安置就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双拥工作股(优抚和褒扬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 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 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以及行政复 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拟 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 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负 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 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 导全区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二)安置就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军队转业干部、国家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 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及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 政策性措施、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 和随调配偶及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 承担上级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 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 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 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 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 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负责移交 我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 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 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 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接收安置 等工作 。

(三)双拥工作股(优抚和褒扬股、南阳市卧龙区双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 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 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 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 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军人公墓管理维护, 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优抚医院、光荣 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 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事项,并做好烈士备案工作, 负责开展全区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开展全区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具体承担 南阳市卧龙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 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等工作,负责并监督 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协 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信访接待大厅的日常管理;承担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 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等工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 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卧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卧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卧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卧龙区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一、卧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协助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行政关系、供给关系 转接、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广大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政策落实等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听取诉求,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卧龙去卧龙路1035巷96号一楼

办公时间:夏 08:00-12:00;15:00-18:00

                 冬 0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贾明文

联系电话:0377-67779168

二、卧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概况

(一)承担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 职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事务性工作。

(二)配合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为其医疗保障、文体活动等提供优质服务。

(三)开展经常性走访探望,定期了解军队离退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四)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卧龙去卧龙路1035巷96号四楼

办公时间:夏 08:00-12:00;15:00-18:00

                 冬 0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377-63888871

三、卧龙区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一)负责承担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日常维护、环境美化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烈士资料和烈士遗物以及陈列展示工作;开展烈士史料的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保管烈士骨灰盒,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负责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日常祭扫及瞻仰活动提供服务。

(四)协助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

(五)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卧龙去卧龙路1035巷96号三楼

办公时间:夏 08:00-12:00;15:00-18:00

                 冬 0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李磊

联系电话:0377-6777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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