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石桥镇,位于市区北部,距市中心20公里。地处方城县、南召县、卧龙区结合部,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焦枝铁路、豫02线南北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地势西高东低,西北部为岗丘地带,总面积39.73平方公里,平原有31平方公里;全镇耕地28900余亩,这里属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区域,白河南北贯穿,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温度适宜。全镇辖12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14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1000人。
石桥镇地处汉代西鄂县故址,英才辈出,是汉代科学家、文学家、政治家张衡的故乡。这里自古就是商贸重镇,物产富饶,是“古南阳四大名镇之一”,素有“银石桥”之称。是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命名的“中国月季之乡”、省建设厅命名的“中州名镇”、市级重点镇、市“四星级小城镇”、“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石桥镇历史文化悠久,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古系黄帝儿子姑姓后裔鄂部落故地,夏、商、周鄂侯国中心。因其扼宛洛古道要塞,东临白河,水陆交通便利,在距今1400多年前已形成繁华集镇,古称“盈溢镇”“盈溢屯”“永安寨”“石桥店”等。这里古为宛洛通道要塞,白河水运北上通南召,南下可达襄樊。伏牛山区的土特产多由此南运,湖广地区的杂货也于此登陆北运,故为宛北货物集散地,旧有银石桥之称。据光绪年间《新修南阳县志》云:“盖县北诸镇,莫大于石桥,宋南阳六镇之一也,金错综复杂履坦,郭宣道尝居焉。北道三鸦通汝洛,南循洱乘涨之郡 。”鼎盛时期,镇内居住及流动人口多达10余万,可谓是四方陆路,车如流水,骡马相连;白麦河道,船似游龙,帆樯林立;百余家商号,生意兴隆,人流不断,全国十六余省的商人在此聚集经商。
这里自古是文化重镇,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名人辈出,是各种思想、宗教汇聚之地。镇南头有阎王庙、老君庙、清真寺,镇北头有火神庙、山陕会馆,镇东有文昌庙,鄂城寺、奶奶庙、祖师庙散布乡村。古庙会此起彼伏,是四乡八堡的宗教文化活动中心。
石桥镇境内拥有张衡墓、鄂城寺塔两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北街商号建筑群等六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大调曲、舞狮、大小锣鼓等优秀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仍在人们的文化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石桥镇特色产业以月季、蔬菜为主,全镇月季种植面积达10000余亩,亩产值近万元,月季被命名为“河南省名牌产品”。蔬菜产业有种植历史悠久和知名度高的优势,非公有制经济在注意搞好与大中城市产品衔接的基础上,坚持围绕“农”字作文章,以工业促农业发展。市场及小城镇建设速度飞快,现镇区有主要街道十条,东西向五条,南北向五条,呈井字形交叉,商铺林立,商品丰富,经济活跃,参加经济活动的外来人口数超过镇区常住居民人口数,家电、副食、小商品、餐饮、摩托车电动车等都是规模经营,形成了13个专业市场,是宛北最活跃的农村集镇之一,辐射周围三县(区)十多个乡镇。

受区政府委派,履行辖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和服务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和政协机关、区委改革办、区委编办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区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局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政府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区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区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区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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