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构。党政机构统一按3个设置,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除此之外,不再单独设置机构,不再加挂其他牌子。
(1)党政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牌子):具体负责机关事务、文秘、档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综合治理、信访、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老干部工作,协调人大、政协、武装、群团工作。
(2)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民政、民族宗教、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计划、统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财政、审计、物价、税务、乡镇企业、交通、土地、村镇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电业、供销、粮食、金融、保险、技术监督、工商等工作。
2、事业机构。事业单位设置4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原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畜牧站、林站的职能)、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关于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05]24号)文件精神,成立乡国土资源所,为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不占乡事业机构数额。财政所为区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不占乡机构数额。除此之外,不再设立其他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含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国土资源所)的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有收费项目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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