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卧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卧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徐 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委员:詹国平 区征收办主任
吴付举 区民政局局长
陈永平 区财政局局长
田华宇 区人社局局长
李永国 光武公安分局局长
张 林 卧龙岗公安分局局长
朱朝华 梅溪公安分局局长
王仁青 蒲山公安分局局长
曲红军 谢庄公安分局局长
李德伟 青华公安分局局长
陈绍松 龙升公安分局政委
委员由区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劳动模范、法律工作者各一人组成。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詹国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评定委员会工作职责: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社会氛围;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指导全区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开展见义勇为其他工作。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定辖区各公安分局对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具体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和见义勇为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作用,组织开展全区见义勇为宣传表彰等活动。
2019年4月25日
索 引 号 | NB0001-0202-2019-00023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15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卧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办文〔2019〕15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卧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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