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卧龙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卧龙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管理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党员远程教育工作,承担电教课件的拍摄制作;负责省党代表大会代表初步人选推荐工作,市、区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组织工作,指导区以下基层党组织选举和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提出关于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根据授权,承办区委协助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全区乡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单位正副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批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中、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意见,组织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落实选调生管理工作。负责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区内组织、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政策和制度。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监督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措施,加强对全区股级以上以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选拔任用干部不正之风的举报、调查核实、督办工作,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干部的培训;指导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景区)、区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工作状况,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区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机关、工商联、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日常登记的管理以及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领导成员公务员登记的审核工作,并实施有关制度。 负责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全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的规划、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大学生村干部”的招聘、管理、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卧龙区委组织部构成
卧龙区委组织部机关。
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
第二部分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总计783.27万元,支出总计783.2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合计78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3.2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支出合计78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27万元,占33.48%;项目支出521万元,占66.52%。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8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51万元,占22.79%;社会保障支出57.76万元,占7.37%;医疗卫生支出9.3万元,占1.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万元,占2.13%;其他支出521万元,占66.52%。)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卧龙区委组织部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卧龙区委组织部织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卧龙区委组织部无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理论素质提供培训服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后备干部和党员综合培训;相关业务服务。
二、单位构成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是卧龙区委组织部下属的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收入总计33.46万元,支出总计33.46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收入合计3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支出合计3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万元,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8万元,占54.63%;社会保障支出12.38万元,占37%;医疗卫生支出1.3万元,占3.89%;住房保障(类)支出1.5万元,占4.48%)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卧龙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2017年无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