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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4-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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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环保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建立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机制,协调并组织实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的规定,对辖区内符合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4、承担落实市、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按权限组织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污染源排污申请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提出全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按规定征收排污费。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环保局构成

环保局机关内设机构4个:局办公室、污防生态股、环境评价股和法规宣教股

1个下属二级机构:环境监察大队,二级机构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7年收入总计377.5万元,支出总计377.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9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工作;二是泗水河、邕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督查工作;三是开展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四是新增了1名工作人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7年收入合计3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2.6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7年支出合计238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万元,占47.23%;项目支出199.20万元,占52.77%。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32万元,占94.77%;社会保障支出6.8万元,占5.23%;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了3.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0.1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无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环境保护局―2017年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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