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文明办概况
一、文明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卧龙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性意见和分阶段实施方案。
(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卧龙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全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培育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典型。
(三)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四)积极推进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事务。
(五)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分析研究总结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六)承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认真完成市文明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明办构成
文明办内设五个科室:综合科、公民教育科、创建科、城管科、志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文明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收入总计109.22万元,支出总计109.2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收入合计10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2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支出合计1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2万元,占96.61%;项目支出3.7万元,占3.39%。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万元,占38.36%;社会保障支出63.62万元,占58.25%;其他支出3.7万元,占3.3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5.5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文明办无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文明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