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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风景区

发布时间:2017-04-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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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为独山风景区提供管理保障、科普宣传教育、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相关社会服务。

二、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构成

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入总计197.1万元,支出总计197.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69.7万元,主要原因:用于独山风景区总体规划。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万元,占92%,一般性项目支出15万元,占8%。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157.36万元,占79.84%;商品和福利支出6.4万元,占3.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4万元,占9.3%,一般性项目支出15万元,占7.61%。)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和 2016 年一样。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3.7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独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独山风景区―2017年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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