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卧龙区工信局概况
一、卧龙区工信委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区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产业集聚区工作。
(九)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负责局属企业的发展、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卧龙区工信委构成
卧龙区工信委内设九个科室:办公室、中小企业服务办、运行办、信息化办、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办、老干科。
第二部分
卧龙区工信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工信委2017年收入总计941.50万元,支出总计941.5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93.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开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工信委2017年收入合计94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1.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卧龙区工信委2017年支出合计94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50万元,占98.51%;项目支出14万元,占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卧龙区工信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4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7.50万元,占98.51%;其他支出14万元,占0.01%。)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三)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27.5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卧龙区工信委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卧龙区工信委无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卧龙区工信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