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补充资料
一、2016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中央、省、市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326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6%。
(一)返还性收入
2016年,上级对我区返还性收入12301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4690万元,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5920万元,消费税基数返还9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2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91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6年,上级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3439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5487万元、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7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支转移付84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960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659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868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74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69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资金9451万元及结算补助资金 -11230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16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859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64万元、教育6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0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066万元、节能环保3358万元、农林水22558万元、交通运输4377万元、住房保障11102万元等。
债券转贷收入107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790万元,调入资金564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9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维持正常运转,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民生等方面。上解上级支出1538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40万元,调出资金5606万元。
二、2016年度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6年债券转贷收入1074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514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资金5600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出5140万元。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宛财预[2016]25号)文上级下达我区置换存量债券140万元(一般债券);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16]23号)文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5000万元,其中,要求3300万元用于卧龙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配套,1700万元用于扶贫。2016年上级共计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514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需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报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为:
1、根据《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宛财预[2016]25号)文,明确要求使用上级下达我区置换存量债券140万元偿还2015年到期债券本金,资金已拨付市财政局。
2、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16]23号)文件要求,一般债券5000万元,其中,3300万元用于卧龙综合保税区建设,1700万元用于扶贫支出。
按照要求3300万元已拨付卧龙综合保税区用于基础设施配套;1700万元扶贫资金分别拨付如下:拨付区水利局2016年度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1024.45万元、拨付区卫计委解决13个贫困村村卫生室改造60万元、拨付区交通局解决蒲山等乡镇村道建设270万元、拨付区交通局解决潦河坡等乡镇农村公路水毁工程141.3868万元、拨付区交通局区乡公路及危桥改造资金204.1632万元。
专项债券支出5600万元(铁路建设)。按照文件要求已拨付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宁西铁路二线项目地方配套的省铁投借款本息。
三、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区直各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控制数为1576万元,下降5.7%,其中,公务接待费624万元,下降4.7%;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下降21.8%;公车购置和运行费947万元,下降6.2%。
四、2017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
2017年,中央、省、市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554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4%。
(一)返还性收入
2017,上级提前下达对我区返还性收入15327,增值税税收返还4690万元,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8946万元,消费税基数返还9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2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91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2551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1977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支转移付68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728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944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1593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60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78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2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资金17105万元及结算补助资金 -9428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14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万元、教育8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157万元、农林水1142万元、住房保障503万元等。
五、2017年度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上级未提前下达债券转贷控制数,待新增和置换债券控制数下达后,按照文件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报告报区人大批准,根据文件及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
六、2016年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将全区部门编制部门预算资金实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并动态监控预算绩效目标。2016年完成了“卧龙区白河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工程造林补助资金”项目,评价区级财政资金236.6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项目,评价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总额22375.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到位资金12719万元,省财政到位资金4828万元,市财政到位资金1884.26万元,区财政到位资金2944.155万元。两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区级财政投入资金3180.805万元。
在评价中,我们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 、评价类型、工作流程,并按照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认真查阅财务账簿和相关资料,客观作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产出结果结论。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