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卧龙区优化整合资源要素实现优胜劣汰
扎实推进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王村乡人民政府,靳岗、武侯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卧龙区优化整合资源要素实现优胜劣汰扎实推进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8日
卧龙区优化整合资源要素实现优胜劣汰
扎实推进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根据《合同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光电产业集聚区为平台,针对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工商企业、征地项目的产业方向、质量、效益,整合资源要素,着力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达产率,经营性项目的技术含量、利润率、纳税额,占地企业的土地投资强度、有效利用率,增强集聚区产业集中度、集聚率、集群性,为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更大的动力,实现工业强区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结合集聚区31个招商签约项目、69家工业生产经营企业现状和97宗土地出让及现状情况,为完善产业集聚区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促进结构调整,引导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运用法治思维,实施腾龙换鸟策略,对三种类型的企业(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分门别类、有序清退,进而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一)招商引资签约项目
1、检查履约情况。按照《合同法》,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合同入驻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对照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经济效益、优惠条件等,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开展全面清查。
2、采取相应措施。招商局牵头,依据合同(协议)规定对签约一年未进展项目的终止协议、依法清缴政府扶持资金,有进展的视项目规模对开工、竣工、投产等情况给予3-6个月窗口期。
(二)集聚区工业企业(含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参照执行
1、综合评价
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对入驻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两年以上的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9家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占地面积大于等于5亩的规模以上企业综合分类。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具体评价指标包括五个评分项和一个加分项:
(1)亩均税收(30分)
亩均税收得分=(实缴税收/用地面积)/基准值×30,最高不超过36分,其中①企业实缴税收采用税务纳税申报系统确认的企业实际入库税费总额,由税务部门提供并审核;②企业用地面积按己登记用地面积与承租用地面积之和减去出租用地面积计算,已登记用地面积由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并审核,企业承租、出租用地面积由企业提供凭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审核。
(2)亩均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