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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8-00010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 通 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4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 通 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保障城乡居民2019年度的医保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36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标准

(一)征收范围

卧龙区行政区域内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包含在卧龙区长期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二)征收及计账标准

2019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其中130元纳入统筹基金,90元计入个人账户。

二、缴费时间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从2018111日起至20181231日结束(外出务工人员可适当延长至20192月底)。

三、缴费方式

(一)集中征缴。对我区常驻居民,主要以行政村(社区)、学校、幼儿园、破产单位服务站等为单位集中征缴。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景区))及相关单位在规定的征缴时间内,统筹安排本辖区内征缴工作。

(二)自行缴费。城乡居民(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个人可以自行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事宜,也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到我区农村信用联社网点或者通过河南税务手机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四、集中征缴流程

卧龙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由区税务局、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联合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负责组织税务分局、社保所、卫生院、民政所等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一)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将现有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明细分发至各乡镇街道(景区)社保所,各乡镇街道(景区)社保所将参保名单分发各行政村(社区),各行政村(社区)在原始参保数据基础上认真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对应退保人员予以剔除,对应当参保而未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最终形成《2019年度卧龙区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名单》。

(二)集中收缴。各乡镇街道(景区)组织人员对照《2019年度卧龙区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名单》通知缴纳并收取保费,对新参保人员做好参保登记。经办人员收取保费时要开具卧龙区城乡居民社保费现金收据,填写《2019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底册》。经办人员要及时将保费存入各乡镇街道(景区)财政所的三资账户,做到日清日结。各村(社区)务必妥善保存现金缴款单回执原件,用于后期对账开票。

(三)信息核对和征缴入库。集中收缴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景区)组织人员对缴费底册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系统,并将成功录入系统的人员信息制成《2019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清册》,将《2019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清册》打印一式二份,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后一份交社保所存档,一份连同现金收据交税务分局存档,社保所和税务分局要认真审核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管理对数据进行整理后生成征集流水号并打印信息确认单,将确认单盖章后传递给区税务局。区税务局通知各乡镇街道(景区)按照确认单的金额将保费由三资账户划转至税务待报解账户,由税务分局持转账回执单和确认单到区税务大厅开具税票,完成入库。

五、关于特殊群体人员的参保缴费

(一)资助缴费规定。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缴费220元;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民政部门给予30元定额补助,个人负担190元;为确保特殊群体全员参保,对全额资助人员,由民政及扶贫部门核实人员底册,申请资助资金,直接通过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及税务局办理费款入库工作;非建档立卡的低保对象按照220元的标准全额缴纳保费后,由民政及扶贫部门统一对参保缴费人员发放补助。民政及扶贫部门要于2018年底前核实并核定出五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人员清册,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将加盖公章的清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给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和税务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组织社保所、卫生院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进行标注,区税务局也要做好数据比对,最终将双方确认的已参保及未参保低保人员名单推送到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民政、扶贫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未参保人员进行督促缴费;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保费的,由民政、扶贫部门负责申请资金资助支持其参保缴费。

(二)学生及破产企业职工参保规定。城区学校、幼儿园,包括公办及私立学校在校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辖区内学校收缴保费,已经随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的不必重复参加。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破产企业主管部门要确保通知到位,确保这类群体享受到医保待遇。

六、经费保障

为了保障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政府将按照每人(缴费人)一元的标准,在征缴工作结束后统一拨付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七、监督考核要求

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必须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景区)目标任务见附件)。对进度迅速、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景区)景区,区里要进行表彰,并按照每增加一个人按照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贯彻执行不力、敷衍塞责、工作不负责任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搭车收费、滞留挪用医保费款等,一律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依纪给予严厉惩处,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保障有力,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利益,切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为确保征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定期对保费征收进度和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2018115

附件

卧龙区城乡居民医保2019年度参保任务目标

序号

行政区域

原新农合
(三年平均数)

原城镇居民
(三年平均数)

城乡居民合计

1

英庄镇

59706

276

59982

2

陆营镇

61338

372

61710

3

潦河镇

58730

456

59186

4

青华镇

58821

323

59144

5

卧龙岗街道

15459

9850

25309

6

靳岗街道

15409

2231

17640

7

王村乡

30940

293

31233

8

安皋镇

35874

244

36118

9

七里园乡

24091

1411

25502

10

蒲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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