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文件宛龙政办 > 2018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8-0008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 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8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 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

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里园乡人民政府、梅溪街道办事处、光武街道办事处、武侯街道办事处、七一街道办事处、卧龙岗街道办事处、靳岗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光电产业集聚区、区直有关单位:

《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6日

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

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中心城区地下水取用水秩序,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优质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城区2015-2020年)》(豫水政资〔2014〕74号)、《河南省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方案的函》(豫水政资〔2016〕10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保障城市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根据“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城市用水政策要求,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实施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限期封停,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停用结合、供封同步、分类实施、强化管理”的原则,坚持从严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封停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以南水北调水置换地下水,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

南阳市中心城区内除有特殊用途并经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保留的自备井外,凡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封停和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2019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自备井封填工作;对公共供水管网暂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在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论证同意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手续的前提下,可暂时继续使用,待公共供水条件改善后适时封停;对建成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自备井,根据公共供水管网建设覆盖进度,制订年度封停计划,逐步封停;对非法取水的自备井,一律无条件封停。

1.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包括临时取水许可证)已到期以及同时具备地下水、公共管网供水双水源的自备井,一律封井关闭;尚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正在使用的自备井,明确接通公共供水水源时间,在公共供水接通10日内封停。

2.供水设备完好、水质合格、具有良好补源条件和保留价值的自备井,经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作为应急供水水源进行登记造册,关闭封存。临时启用时,须报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于供水设备老化、水质不合格的自备井,拆除供水设备,予以关闭封填。

3.取水井周围已发生地面沉降、井台下沉等地质问题以及取水井损坏不宜继续使用的,予以关闭封停。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市水利、城市公共供水等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予以保留,并实行分类管理。

(1)作为地下水观测井的自备井,产权单位应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停止使用自备水源井,作为专门的地下水观测井管理。

(2)作为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备用井,需市人防部门同意,报市水行政主管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装表封存,并加强监管。

(3)作为城市消防用井的自备井,由市消防部门出具同意意见,安装计量设施,报市水行政主管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由市消防部门管理,实行专井专用。

(4)地暖空调服务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空调用自备井,实行全封闭运行,取水应全部回灌,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正常管理。

(5)企业生产对取用水水质、水温有特殊使用需求的生产用自备井,需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后,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正常管理。企业的其他用水应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实行分质分类供水。

(6)用作城市公共供水的备用水源井等。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018年8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成立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光电产业集聚区、七个街道办事处、七里园乡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发布封停通告,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自备井封停整顿工作,并加强媒体宣传和有关业务人员培训,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水观念,营造自备井封停的舆论氛围。

2.现场认定(2018年8月)。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向光电产业集聚区、七个街道办事处、七里园乡政府等各责任主体分解下发任务清单,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自备井按照目标任务划分的取水类型再次进行排查和现场确认,最终确定本辖区自备井封停名单和封停计划(各责任主体在排查中发现的新自备井要同时纳入封停计划),并汇总上报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水源置换(2018年8月―2018年12月)。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水务集团)完成公共管网的铺设、对接和水源置换,列入封停名单的自备井用户完成内部管网的改造。

4.封停自备井(2018年8月―2019年1月)。各责任主体按照确定的封停名单和封停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自备井封停工作。

三、封停程序、封井方式及保留井管理

(一)封停程序

1.各封停责任主体按照封停名单和封停计划,向自备井取用水户下达《封停自备井通知书》,同时向南阳水务集团下达《对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通知书》。

2.自备井取用水户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内部管网配套并上报区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封井单位按规定时限封停自备井。南阳水务集团负责从公共供水管网到用户贸易结算计量总水表处的供水管道的对接等工作,完成对接后要及时备案并上报市、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完成管网对接、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水户,拆除自备井取水设备,关闭自备井;南阳供电公司负责拆除自备井专用变压器并切断电源。

4.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备井封停工作进行验收。合格的,存档备案;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二)封井方式

对成井质量较差、井深较浅的,采用封填方式关闭,拆除供电和取水设施,按技术规范用止水材料回填,井口用水泥固死;对成井质量好、水质较好的保留自备井,关闭封存,纳入城市应急供水水源进行管理。

(三)保留备用水源井管理

1.转为城市应急供水水源的自备井,产权不变,由原取用水户定期清洗维护,以免长期停用而报废。由市水利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擅自拆封启用。需紧急启用时,由市水利局统一调度,按量计征水资源税。

2.南阳水务集团的现用水源井经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纳入城市备用水源,实行热备,供水量不得超过取水许可批准的许可备用水量。日常维护由南阳水务集团负责,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需紧急启用时,按相关应急预案启用,并服从市城管局和水利局的统一调度。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水利和城管、住建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税务局、辖区公安分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分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工商分局、南水北调办以及光电产业集聚区、七个街道办事处、七里园乡政府、卧龙供电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阳市卧龙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和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综合组、基础设施建设组、自备井封停组、环境协调组等若干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工作费用由市财政列支。综合组负责制订封停自备井和水源转换计划,下达封停自备井和水源转换任务,拟定确需保留的自备井名单,做好后勤保障、宣传、督查、验收等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组负责组织南水北调受水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公共供水管网至取用水户结算计量水表处供水管道的勘测、设计、建设、对接及用水户内部管网改造施工等工作;自备井封停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根据自备井封停计划和进度,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实施自备井封停和封填工作;环境协调组负责施工环境、手续报批、公共供水安全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繁重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强力推进自备井封停和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区水利局负责对自备井排查、封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对规定时间内未封停的用水户吊销取水许可证;建立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顿成果;对干扰、阻挠整顿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区税务局负责根据《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用户,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区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做好南阳水务集团建设施工的指导、协调、监管工作。区规划、城管、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负责做好涉及规划、占用公共设施和绿地、破路施工及通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服务工作。区城管局负责牵头会同区水利局、南水北调办、税务局、南阳水务集团建立供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供水安全。区卫计委负责做好公共供水卫生检疫工作。辖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不配合、妨碍自备井封停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用水户做好内部管网改造施工(由南阳水务集团免费勘测、设计、预算,按成本价结算)、配合自备井封填以及宣传发动、施工环境协调等工作。南阳水务集团负责配套管网和公共供水管网至用水户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处的管网建设、用水户内部管网改造施工等工作,并简化接通手续,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先供后封,确保被封井单位生产、生活供水安全。区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南水北调办负责自备井封停和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初步验收。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做好联合执法、协作配合、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公共供水管网至用户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处的勘测、设计、建设、对接及自备井封停费用由南阳水务集团承担,南阳水务集团负责足额落实资金,按期完成建设施工任务。用水户供水区域内管网改造费用由用水户承担。所有自备井封停和封填费用由南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广泛宣传,强化氛围营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卡、入户宣传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实施自备井封停和南水北调水源置换的意义、好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积极争取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力促封停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培树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封停工作顺利开展。对不按要求封停的,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并采取处置措施,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以自备井封停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市情水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促进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奖惩。为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区政府督查室和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行动积极、组织得力、成效显著以及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贻误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对因玩忽职守、应付致使到期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取正反面案例报道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问政曝光。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力促形成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附件: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阳市卧龙区自备井封停暨

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永海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党俊伟    副区长

            徐  明    副区长

        王志德    光电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李连伟    享受副处级干部

执行副组长:黄新龙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卫东    区水利局局长

            樊  鑫    区住建局局长

            张  勇    区城管局局长

            陈景侠    区政法委副书记

            孙图旭    区南水北调办主任

成      员:霍书晓    区发改委主任

            李家晓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郝志民    区水利局副局长

            孙  建    区国土局局长

            李泽阔    区环保局局长

            孙同昕    规划分局局长

            丁洪洲    区工信局局长

            陈永平    区交通局局长

            朱朝华    梅溪派出所所长

   张  林    卧龙岗派出所所长

            李永国    光武派出所所长

            徐华远    龙升派出所所长

            王仁青    蒲山派出所所长

            李  成    区文广新局局长

            陈安民    区卫计委主任

            杜贵斌    卧龙区税务局局长

            李  峰    卧龙工商分局局长

            潘金顺    七一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  博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天同    卧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  波    武侯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  辉    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建海    靳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文利    光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  七里园乡乡长

                杨维实    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土地环保规划

建设部部长

                王金平    卧龙供电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新龙兼任,执行副主任由李卫东、樊鑫、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

电话:0377――631820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