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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8-0008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蒲山区域石灰岩矿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8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蒲山区域石灰岩矿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蒲山区域石灰岩矿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

区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蒲山镇政府、蒲山矿业公司:
   《卧龙区蒲山区域石灰岩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规划文本单独印制),请遵照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蒲山矿业公司要切实履行矿山治理恢复主体责任。一、严格按照《规划》圈定的可采区范围从事采矿,开采区范围座标拐点已在规划图纸中明确,实地勘界由蒲山矿业公司组织实施,严禁超规划范围采矿;二、按照《规划》要求,保持2个开采通道,1个治理通道,具体出口位置已在规划图纸中标注。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通道或变更开采通道出口位置;三、近期、中期治理区内严禁采矿,远期治理实施边开采边治理,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削坡降段,分台阶有序开采;四、根据《规划》要求,要对治理区进行设计 ,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五、要求在治理区周边设置明显禁采标志,以确保治理实效。
区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及蒲山镇政府要依据各自职责,切实履行监管监督责任,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落实。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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