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全区农村“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市农村“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十项措施的通知》(宛政三年整治通〔2018〕9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就全区“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规划化建设工作,制订十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两站两员”工作纳入综治体系,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各乡镇、有关街道(景区)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倡导的“平安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将乡镇街道(景区)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将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区、乡、村三级综治体系,压实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在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二、科学调整和设置劝导站
只有单一出村口的行政村,要在出村口设置劝导站;出村口较多的,劝导站设置在主要出村口或机动车集中经过的路口;在多个行政村机动车必经路口,由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负责统一设置。
三、完善基础设施
各乡镇街道(景区)交管站要有固定办公地点,站外墙体上要有明显标识,站内要有上墙制度(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人员信息公开),站外显著位置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行政村劝导站要设置一块劝导站标牌、一根拦车横杆、一把遮阳伞、一本劝导工作登记薄。
四、必要装备要配备到位
2018年6月底前,全区农村劝导员装备应达到以下要求:每名劝导员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劝导员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哨子、一个手持喇叭、一个手电、一件雨衣。今年年底前,要达到“十二必备”。
五、分类指导
按照上级规定,劝导站划分为一、二、三级,进入国道的乡镇村口设置的劝导站为一级劝导站;进入省、县道的乡镇村口和通客车道路的乡镇村口设置的劝导站为二级劝导站;其他劝导站为三级劝导站。
六、加强培训
由辖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各乡镇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配合,对辖区劝导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七、壮大基层劝导力量
要发动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景区)综治办、民调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基层组织成员,兼任交通安全管理员。动员村两委班子、治保会人员、民调员、护路员、学校校长等群众威信高的骨干力量,纳入农村劝导员队伍,提高劝导覆盖面。
八、鼓励劝导员参加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对劝导员提供严重违法图片和证据的,辖区交警部门要积极查证,凡查实并实施处罚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将奖金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农村劝导队伍工作积极性。
九、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目前,桐柏、镇平、西峡已成功开通并投入使用,要借鉴成功经验,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对接,确保2018年6月底前开通并投入使用。年底前,要依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交管站、劝导站实体化运作。
十、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上级规定,今后,凡辖区农村地区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全部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乡镇政府、村(居)委和监管部门不尽职履职、“两站两员”建设工作严重滞后且事故多发等情形的,进行深度调查和责任追究。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