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接收安置2017年城镇退役士兵的
通 知
卧龙区住建局、梅溪街道办事处:
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7〕155号)等精神和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2017年我区符合安置条件的6名退役士兵进行如下安置:
一、卧龙区城乡建设规划执法大队(5人)
鲁 坤(305) 张 帅(308) 张 闯(309)
王召善(311) 刘华栋(314)
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梅溪街道八一社区(1人)
李友京(3004)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