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宛龙政 > 2018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8-0002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唐伊线”天然气支线工程卧龙段 临时用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2018〕6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7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唐伊线”天然气支线工程卧龙段 临时用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唐伊线”天然气支线工程卧龙段

临时用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王村乡、蒲山镇、谢庄镇、石桥镇人民政府:

现将《“唐伊线”天然气支线工程卧龙区段临时用地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8

“唐伊线”天然气支线工程卧龙区段

临时用地补偿方案

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项目属河南省重点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障被用地的集体和群众利益,就唐伊线天然气支线工程卧龙区段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补偿标准

(一)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费1500/亩。

2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今后不种植根深系作物和搭建构筑物补偿1300/亩(一次性支付)。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南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等7部门关于郑万铁路南阳段土地征收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614号)执行,具体见附表。

二、具体要求

(一)沿线蒲山、谢庄、王村、石桥四个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助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对本辖区内沿线的临时用地进行测量,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确认,用地测量和附着物清点务求精准。

(二)临时用地范围确定后,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蒲山、谢庄、王村、石桥四个乡镇政府要严格管理补偿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补偿资金,不得降低补偿标准,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领取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今后不种植根深系作物和搭建构筑物补偿费的农户必须向乡镇政府签订今后不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种植深根系作物和搭建构筑物的承诺书。如有违反,由乡镇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予以处理。

(五)蒲山、谢庄、王村、石桥四个乡镇政府要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尽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社会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